被業主拋棄所有財物

2007-01-14 7:09 am
本人跟某公司租借一張寫字枱作為辦工之用,但因本人欠租2個月及10多天沒有於上址出現,業主將本人的文件,樣辦及所有財物拋棄.
請問本人有什麼辦法追討賠償?有否刑事罪行,報警救助是否受埋?

回答 (2)

2007-01-14 9:43 am
✔ 最佳答案
要睇租約點講, 如果寫明你欠租佢有權處理你o既物件, 你就好難追究. 如果無提及, 你又無收到通知, 你就可以民事起訴佢喎!
2007-01-15 5:50 am
業主肯定已觸犯法律, 我建議 -- 報警。

收錄日期: 2021-04-29 16:31: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3000051KK0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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