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唔好意思,可能在下字眼上不夠清晰,我想問問雙方訂立臨約至正約是否不可超過14日,例如:1月1日簽臨約,可以訂2月1日才簽正約嗎???如果訂立正約的日期超過14日會點???
更新2:
因為好像據聞是罰厘印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