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警務處長李明逵會強調,「退休之後,不會再接受受薪工作」?

2007-01-13 9:21 pm
是否太多的特區高官在退休之後,才到私人機構「搵真銀」?

回答 (2)

2007-01-13 11:29 pm
✔ 最佳答案
 甚麼叫「人各有志」?可能李sir真的厭倦了營營役役的受薪工作才這樣說。事實上,李sir之前的幾任警務處處長,在退休後大都靜極思動,沒有停下來,繼續替私人機構工作。如李君夏甫退休後隨即加入香港首富李先生的公司,引來不少軒然大波;許淇安則在呂姓富豪身邊跟出跟入,間中也參與足球總會工作;特首胞弟曾蔭培在卸任一哥後,也加入鄭姓富商的機構工作。
 香港警隊明文規定,上至警務處長下至員佐同事,都在五十幾歲左右退休,一個人活到五十幾歲,理應仍有大量精力,那麼早就退休獃在家裡看電視,又實在太納悶。普通警員在退休後繼續工作大有人在,但警務處長任內薪俸,加上長俸「搵埋唔少」,若退休後隨即加入私人機構工作,必定會惹來不少非議;因為既然有千幾萬退休金,又何須急著要找工作?
 人比人比死人,李sir就是怕大家將他與之前的「一哥」作比較。
參考: 我的意見
2007-01-13 10:53 pm
是,太多的特區高官在退休之後到私人機構「搵真銀」;其實一些高級公務員也是如此。如:嘉亨灣事件。其實警務處李明逵會強調,「退休之後,不會再接受受薪工作」是警告任何公務員也不要冒險。我警務處長知道你班衰人想點..........................................

收錄日期: 2021-04-18 20:35: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3000051KK0186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