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百度、奇酷等內地網站下載或試聽歌曲算不算犯法

2007-01-13 7:46 pm
我想問如果我在百度、奇酷等內地網站下載或試聽歌曲算不算犯法?(請附有力的法律資料、證據)

回答 (3)

2007-01-23 2:26 am
✔ 最佳答案
現時法例只有規定下載及上載才是犯法,故試聽暫不算犯法。
只要那樣物品(音樂,電影,圖片等)有版權,不管用什麼軟件(foxy,winmx,BT等)或在什麼網站(youtube,百度,論壇等)下載都是犯法,除非是要收費,否則不管無意下載/有意下載,即使下載成功與否,都是違法,版權持有人可循民事或刑事兩方面去控告你,亦即在百度下載歌是犯法
怎 樣 才 算 侵 權 ?
侵 犯 版 權 是 指 : 未 經 版 權 所 有 人 同 意 , 行 使 其 擁 有 的 權 利 及 從 事 與 行 使 該 權 利 相 關 之 商 貿 活 動 。 概 括 而 論 , 侵 犯 版 權 的 情 況 , 可 分 為 直 接 及 間 接 兩 種 。
直 接 侵 權 : 指 抄 襲 ; 複 製 , 如 將 版 權 作 品 的 表 達 語 言 複 製 為 另 一 種 語 言 , 或 作 任 何 改 編 , 包 括 將 傳 統 媒 體 複 製 為 非 形 體 媒 體 , 於 互 聯 網 上 載 或 下 載 ; 出 版 抄 襲 品 , 如 出 版 由 二 維 版 權 作 品 複 製 而 成 的 三 維 作 品 。
間 接 侵 權 : 指 將 抄 襲 品 入 口 、 販 賣 、 出 租 或 作 其 他 商 業 用 途 , 以 至 提 供 方 法 、 器 具 或 地 方 作 侵 犯 版 權 的 行 為 。
以 直 接 侵 權 的 情 況 而 論 , 所 謂 抄 襲 , 並 不 一 定 是 跟 原 作 完 全 相 同 的 , 只 要 某 項 作 品 的 實 質 部 分 被 採 用 , 便 算 侵 犯 版 權 。 這 是 關 乎 質 而 非 量 的 問 題 。 也 就 是 說 , 即 使 原 作 只 有 一 句 被 抄 襲 , 抄 襲 者 已 算 侵 犯 了 別 人 的 版 權 了 。
至 於 間 接 侵 權 , 其 成 立 條 件 則 是 : 侵 權 者 明 知 所 處 理 的 物 件 是 侵 犯 他 人 版 權 的 , 而 為 交 易 的 目 的 (包 括 出 租 、 出 口 及 進 口 )存 有 該 等 物 件 。 所 謂 「 明 知 故 犯 」 , 是 以 客 觀 標 準 衡 量 的 , 即 只 要 侵 權 者 知 道 一 些 對 一 般 人 而 言 足 以 表 明 該 商 品 是 抄 襲 品 的 事 情 , 便 算 在 知 情 情 況 下 侵 犯 版 權 了 。
正 常 情 況 下 , 只 要 徵 求 作 者 同 意 , 便 可 合 法 複 製 其 作 品 。 但 必 須 釐 清 的 是 , 若 作 品 是 於 下 列 特 殊 情 況 誕 生 的 , 則 其 版 權 便 很 可 能 不 屬 於 原 創 人 , 要 行 使 該 作 品 的 版 權 , 便 須 直 接 洽 詢 版 權 的 真 正 擁 有 者 。
1. 僱 員 作 品
若 作 品 是 一 名 僱 員 受 僱 期 間 為 工 作 而 創 作 的 , 除 非 僱 主 與 僱 員 另 有 協 議 , 否 則 該 作 品 的 版 權 歸 僱 主 所 有 。 假 如 作 品 日 後 被 利 用 的 方 式 是 僱 主 和 僱 員 於 製 作 該 作 品 時 未 能 預 料 到 的 , 則 僱 員 可 以 於 該 作 品 被 利 用 時 , 獲 僱 主 給 予 一 些 酬 勞 。
2. 委 託 作 品
若 作 品 是 作 者 受 他 人 委 託 而 創 作 的 , 而 雙 方 事 前 又 沒 訂 立 任 何 協 議 , 清 楚 列 明 該 作 品 完 成 後 版 權 誰 屬 及 其 有 效 期 之 長 短 , 則 作 品 的 版 權 屬 於 作 者 , 但 委 託 一 方 則 擁 有 雙 方 在 委 託 製 作 作 品 時 能 合 理 預 料 利 用 此 作 品 的 目 的 的 專 用 特 許 。
3. 版 權 轉 讓 或 出 售

為 了 在 版 權 擁 有 人 的 權 益 與 公 眾 利 益 間 取 得 平 衡 , 於 若 干 條 件 規 限 下 , 法 例 容 許 公 眾 人 士 合 理 使 用 版 權 作 品 。 例 如 有 限 度 複 印 學 術 論 文 等 作 私 人 學 習 或 研 究 用 途 , 在 評 論 中 引 用 他 人 的 作 品 , 在 時 事 報 導 中 引 用 報 刊 報 導 , 教 育 機 構 、 圖 書 館 、 檔 案 室 以 及 公 共 行 政 上 使 用 版 權 作 品 等 , 均 屬 合 法 侵 權 行 為 , 與 版 權 條 例 並 無 牴 觸 。
事 實 上 , 版 權 條 例 內 有 關 「 允 許 行 為 」 的 規 定 , 超 逾 五 十 條 , 當 中 列 明 各 種 版 權 雖 在 , 但 使 用 時 仍 不 會 侵 權 的 情 況 。 至 於 哪 一 類 作 品 當 納 入 何 種 情 況 處 理 , 條 例 則 無 清 晰 界 定 。 簡 而 言 之 , 「 允 許 行 為 」 通 常 包 括 私 人 及 家 居 用 途 。 而 廣 為 一 般 人 認 同 的 守 則 , 是 使 用 時 不 侵 害 版 權 持 有 人 的 合 法 權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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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http://www.gaahk.org .hk/articles/219/cbf 44902.htm
參考: 自己
2007-01-13 7:54 pm
試聽歌曲不算犯法
不付錢/未經同意下載歌曲算犯法
2007-01-13 7:53 pm
百度標誌百度公司(NASDAQ: BIDU)是一家提供中文搜索引擎的公司。1999年由李彥宏以及其好友徐勇在美國創辦。

一份截至2006年9月的市場調查顯示,百度是目前中國大陸訪問使用量最高的搜索引擎(64.5% )[2],該公司自稱為「全球最大中文搜索引擎」。據該公司的宣傳介紹:公司名稱「百度」二字源自中國宋代詞人辛棄疾的《青玉案》詩句:「眾裡尋他千百度」,象徵著百度對中文信息檢索技術執著的追求資本與架構
百度公司於1999年底在美國矽谷成立,創始人李彥宏持有美國綠卡,Baidu的啟動資金是美國的風險投資,美資在Baidu中佔有51%以上的份額。一些人士稱從某種意義上說百度是一家美資公司。

Baidu分為海外部分和在中國部分。海外部分一家在英屬開曼群島註冊(Baidu.com,Inc),一家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Baidu Holdings Limited, 百度控股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均為美資。隨後Baidu在中國註冊了兩個子公司——Baidu Online Network Technology (Beijing) Co.,Ltd., 百度線上網路技術公司,簡稱「百度線上」和Baidu Netcom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百度網路科技公司,簡稱「百度網路」),其中後者為中資公司。有分析人士說:註冊這樣的子公司是為了規避中國政府的關於外資不能進入新聞廣告等領域的法規。

2005年6月,百度公司還在中國上海成立了第二個全資子公司——Baidu China Co.,Ltd.(百度中國有限公司,一般簡稱「百度中國」)。有業內人士認為,百度準確的說應該是一家由華人創辦的、專注於在華業務的美資搜索引擎技術公司。

2006年年底,百度香港分公司成立。


服務
百度提供網頁、MP3、圖片、新聞、百度貼吧、百度知道、百度地圖、百度國學、百度百科等搜索功能。和大多數國家不同的是:由於中國沒有法律禁止上傳MP3到網際網路上,百度可以提供查找和下載音樂文件的服務。


公司歷史

百度為慶祝在納斯達克上市,製作的baidu圖標1999年,曾就讀於北京大學的李彥宏(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布法羅分校碩士)與徐勇(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博士後,已於2004年底離開百度)在美國矽谷創立了百度(Baidu Inc)公司。2001年8月發佈Baidu.com搜索引擎Beta版(此前Baidu只為其它門戶網站搜狐新浪Tom等提供搜索引擎)。

2001年10月22日正式發佈Baidu搜索引擎,專注於中文搜索。

2002年11月發佈MP3搜索 http://mp3.baidu.com/

2003年7月發佈圖片和新聞搜索 http://image.baidu.com/ http://news.baidu.com/

2003年11月發佈百度貼吧 http://post.baidu.com/

2004年4月發佈百度下吧

2005年5月發佈黃頁搜索和影視搜索。

2005年6月發佈百度知道 http://zhidao.baidu.com/

2005年6月關閉百度下吧

2005年8月5日在納斯達克上市,發行價為USD 27.00,代號為BIDU。開盤價USD 66.00,以USD 122.54收盤,漲幅353.85%,創下了5年以來美國股市上市新股當日漲幅最高紀錄。

2005年9月22日發佈百度地圖測試版 http://map.baidu.com/

2006年1月12日,百度國學 http://guoxue.baidu.com/ 正式發佈,提供國學相關信息的特色搜索服務以及中國古代文化典籍線上搜索及閱讀功能。

2006年4月,百度宣佈發佈百度百科服務。http://baike.baidu.com/

2006年7月13日,百度空間公開測試。http://hi.baidu.com

2006年7月31日,新版百度指數發佈。http://index.baidu.com


外界評價
中國大陸的網民對百度公司以及百度搜索引擎的使用體會評價不一,支持者與反對者常常在BBS、網上聊天室等地方針鋒相對。
讚揚/支持者觀點

中國的民族產業
百度的多數支持者認為,百度搜索引擎是「中國人自己的搜索引擎」。作為中國大陸網際網路上唯一可以與Google、雅虎等國際大公司相抗衡的搜索公司,百度代表了信息時代的中國民族產業和民族文化,應予支持。這種看法不但在網民中較為普遍,且常常在中國大陸的主要媒體上出現[3]。

百度公司在其各種宣傳資料中,也不斷強化其「代表中國」、「抵擋入侵」的形象。


服務穩定快速
在中國大陸,相對頻繁無法打開,且多數時候連接速度較慢的Google(海外站點google.com),百度則極少出現無法打開頁面或長時間等待的狀況,這是許多原先使用Google的網民轉用百度的原因。


中文搜索功能更強
百度的支持者認為,百度比其他搜索引擎(比較對象一般是Google)對中文資料的搜索更準確、更完善。百度公司的一則視頻廣告中使用了「百度更懂中文」的說法。

有支持者分析說,百度之所以可能比Google更準確地搜索到中文網頁,是因為排名過程大量使用了人工干預,排除了中國大陸許多靠作弊連結來提升自己PageRank機器排名的網站,所以搜索結果更準確。但暫時找不到這種說法的證據。


服務內容全面
有支持者認為百度作為單一的網站,提供許多很有價值的服務,如百度貼吧、MP3搜索、博客空間、百度知道等等,滿足了網民的多方面需要。


批評/反對者觀點

大量模仿競爭對手
百度的批評者認為,百度在早期發展過程中,從站點風格到服務項目都全面模仿其競爭對手Google。除與Google擁有類似的簡樸界面外,模仿的產品還有:

百度的「百度桌面搜索」類似於Google的「桌面搜索」
百度的「搜霸工具欄」類似於Google的「工具欄」
百度的「郵件新聞訂閱」類似於Google的「新聞快訊訂閱」
百度的「百度知道」類似於Google的「Google Answers」
百度的「百度地圖」類似於Google的「Google Maps」
百度的「主題推廣服務」類似於Google的「AdSense」

影響網民使用的競價排名
批評者認為,百度搜索結果含有大量的「競價排名」,也就是企業付款買下的廣告。這些廣告連結和真實搜索結果混雜在一起,除了下方有一個極小的「推廣」加以標注外,沒有其他區別,用戶往往被矇騙誤認其為搜索結果;而且廣告在其中排名非常靠前。曾有用戶舉報有一段時間在百度上搜索「玻璃」,前七頁全部是廣告。近一兩年,百度的競價排名廣告有所減少,但是搜索結果第一頁經常大部分或者全部是廣告。


發佈流氓軟體
批評者指控百度曾經開發的軟體百度超級搜霸強制用戶安裝,而且無法完全卸載,是典型的流氓軟體。百度對此回應說,該軟體無需強制安裝可以完全卸載。


不正當競爭攻擊對手
在2002年9月中國大陸網民發現突然無法訪問Google網站,期間google.com域名被指向了包括百度在內的多家搜索網站。後來雖然恢復,但從此Google在中國大陸變得十分不穩定,其中「網頁快照」功能至今無法使用。有業內人士指控,這是百度為防止Google全面進入中國市場而精心準備,以「傳播有害信息」為理由,說服中國政府採取行動的結果[4]。相關指控到目前為止缺少公開的確實證據。

百度總裁李彥宏在北京大學的一次演說中被學生問及此問題時,否認百度曾有上述舉動。

還有批評者指控,百度曾造謠說中國大陸網民在Google.com上搜索「南京大屠殺」、「釣魚島」等關鍵字的結果無法顯示,是Google出於政治立場原因故意屏蔽(事實上從中國大陸使用任何一個國外搜索引擎都無法顯示上述搜索結果)。但目前也缺乏證據說明這些傳言來自百度。


侵犯版權
有批評者認為百度廣泛侵犯知識產權,如MP3連接搜索服務侵犯了唱片公司的權益;百度百科的內容大量、無來源聲明地複製自其他受版權保護的網站,等等。


↑ 近年百度身陷諸多版關於mp3權糾紛事件,曾敗訴於上海步升音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侵犯音樂著作權案件[1]。百度一直對外宣稱:百度並不在自己的伺服器上存儲MP3,只是提供連結;百度公司只是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按照技術規則為網路用戶提供有針對性的搜索結果,其MP3搜索與其他搜索引擎服務沒有實質性的區別,百度只是技術服務的提供者。


收錄日期: 2021-04-25 15:37: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3000051KK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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