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問..請解答一事...

2007-01-13 5:20 am
做了破產人事..以下問題,可吾可以去銀行開個往來户口架..
更新1:

沒工作或沒有拿宗媛可吾可以自行去開個來往呢

回答 (3)

2007-01-14 5:34 am
✔ 最佳答案
破產後如欲申請銀行戶口,必須先向破案管理局申請開立戶口申請書。
憑此信可到任何一間銀行開立戶口。
但只限儲蓄戶口,不包括往來戶口及信用卡。
開立了的儲蓄戶口會如一般正常戶口般運作的。 在破產期內,銀行不會批核破產人的信用卡及銀行戶口申請,除非先得到破產管理局發出的准許信,方可在指定銀行開立儲蓄戶口,法例又規定破產者不可擁有信用卡,任何信貸超過HK$100必須向對方披露破產身份。
破產令結束後(一般為破產令發出日起計四年後),破產人可回復正常身份,可到任何一間銀行開立各式戶口,但銀行仍不會接納其信用卡申請,因為法例容許個人信貸資料庫保存破產者的資料五年(從破產令結束起計),因此銀行 / 貸機構仍可在個人信貸資料庫內,找到破產人的記錄,從而否決其信貸申請。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042001440 by kwongwu2003 & happy sum
2007-01-13 5:33 am
可以,不過只供一些正在找尋工作的人士。
2007-01-13 5:28 am
可以不過d錢小d


收錄日期: 2021-04-23 16:32: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2000051KK0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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