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改編義勇軍進行曲於基本法中,在創作自由保障下,會否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法規?

本人於2000年以粵語創作業餘足球隊隊歌,名為駿聯之歌,因本人曾想建議球隊為駿聯,取義綠茵騁馳的樂趣;而且男人老九好似fit 馬o甘smart, 一定 high!但因以國歌為原曲,不敢公然發表:

詞: 胡武昌

群眾 以勇氣磨練與拼勁 發揚無限光輝 奮發無限新的勇氣 今天成就 不斷虛心比試與加tim 憑著毅力 賜我今天 飛奔大道中 如你有朝和應 和我奮鬥衝刺
駿聯不適的增進 前進 駿聯光輝tim璀璨 強壯 神氣 人更勇

近期工資保障運動意外地因太陽報新聞頭條《保安員大失業》而感到痛心疾首,是陳婉嫻議員的折衷主張的失敗,還是以李卓人議員為首的《最低工資,最高工時》合符廣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勞工利益;不禁迷惘和旁惶。究竟沒有共識及儲備不足的弱勢社群有什麼憑藉?扶貧基金在企業資助及專業研考會的報告下,又不能以國情咨文諮詢民眾下有何平衡公眾利益?剎那沉痛,不能言喻。惟甘冒法禁,誠詢諸君。以此詞希望讓港人有精神力量支持。
更新1:

港台鏗鏘集曾報道一群黃大仙少年球員親歷並取笑香港08的表現;但他們不知道一隊職業球隊如何埋班,怎樣理財以維持水準,及對對方有多深的了解,我以此一拙文懇求社會賢達可讓80年代風雲一時的歲月可以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勝舊人,就算未來10年青黃不接,亦後繼有人。 行筆至此,不禁懷念霍英東先生,若拙文有幸蒙霍家後人一瞥,亦感萬幸。謹以此文祈求2008奧運馬術比賽舉辦順利,亦鼓勵香港運動健兒拚搏精神:永不言敗!

回答 (1)

2007-01-17 8:29 pm
✔ 最佳答案
香港政府只對國旗國徽、區旗區徽有規定(《 國 旗 及 國 徽 條 例 》 和 《 區 旗 及 區 徽 條 例 》 ),但對國歌並無規定。
同樣地,大陸亦只有國旗法(1990年訂立),但無國歌法。所以無侮辱國歌這罪。
所以你用原抗日歌勇軍進行曲的旋律改其歌詞,在香港及大陸都冇犯法,而以故聶耳先生亦無就勇軍進行曲申請了版權,所以你在民事上亦無法律責任。

2007-01-17 12:41:52 補充:
我只是從法律觀點看這問題,至於當中的道德問題,留給你自己考慮吧!


收錄日期: 2021-04-22 00:45: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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