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小額錢債處是公開給公眾的,其他人是可以聽審!
雙方當事人和證人必須出席審訊。如申索人缺席,審裁官可剔除該宗申索。如被告人缺席,只要申索人能就該宗申索提出充份證據,審裁官便可在被告人缺席情況下作出判決。
審訊時,審裁官會審查訴訟雙方提出的全部口頭或書面證據,然後裁定那些證據較真確。一般情況下,提出指控的一方有舉證的責任。
審訊時,審裁官會請證人宣誓後口頭作證,如發現證人作偽證,可被刑事檢控及判處入獄。
訴訟雙方均有機會向自己和對方的證人發問,寫下證人的作證會對你準備發問有幫助。
全部證人作證完畢後,雙方均有機會作結案陳詞。
審裁官可於聆訊完結時宣判,如爭議點較為複雜,則會押後宣判。假如審裁官認為雙方須提供進一步證據,便會押後聆訊。
在審裁處的聆訊或其他法律程序中,如有任何帶有侮辱或恐嚇成分的行為,或故意阻礙聆訊進行,審裁官可循簡易程序判處罰款1萬元及入獄6個月。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
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
小額錢債審裁處收費
提交申索書及傳票 $
1 提交申索書—
申索額不超過3,000元 20.00
3,000元 至17,000元 40.00
17,000元 至33,000元 70.00
33,000元 至50,000元 120.00
2 傳票及副本,包括送達費用,以每位證人計 33.00
3 覆核申請書 61.00
4 上訴許可申請書 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