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比個朋友呃左去做假結婚,當時佢話三年後可以離婚架,但係唔知點解要搞成五年咁耐,當時結婚程序唔係好記得,只係記得自己去過入境處攞左份單身紙(即係寡佬紙),跟住上左律師行到簽野,再跟住第二日就上褔建市做結婚証書喇。
而家呢個男人要我去入境處幫佢搞一張叫做婚姻証明書,証明我無係香港結婚,跟住仲要我同佢一齊番褔建簽紙,我緊係唔肯啦!
問題如下:
(1) 我想問我所有文件野包括結婚証書都係男方及失蹤左既中介人到,咁樣仲可唔可以離到婚架?
(2) 仲有我做完呢單假結婚後唔見左張身份証,我驚佢地攞左我張舊身份証唔知做左D乜野犯法野呀?
(3) 離婚係咪一定要上番去褔建搞架?因為我係單方面提出離婚!
(4) 係香港有無律師搞大陸離婚架?如有咁收費太約多少呀?
(5) 係香港既婚姻註冊處查唔查到我係大陸到結過婚架?
(6) 我聽人講好似可以查得到架,如果可以咁應該點查法呢?打電話去定親身去婚姻註冊處查問呢?我驚去婚姻註冊處到話會令人懷疑我假結婚,點算!
請盡快幫我解答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