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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或稱禮拜一,是在星期天和星期二之間的一天。拉丁語為dies lunae,意為「月亮日」;法語為lundi,來源於拉丁語;英文名字(Monday)來源於Mona,日耳曼的月神。俄語為понедельник,意思是「第一天」。
在古代中國,和現在的日本、韓國、朝鮮,一星期以「七曜」來分別命名,星期一叫月曜日。這是從拉丁語直接轉變過來的。臺灣話口語稱禮拜一,簡稱拜一。
星期一有時候被看成是一個星期的第一天(特別是在歐洲),有時被看作是一個星期的第二天(來源於古猶太人的傳統觀點),尤其是美國。
星期日或稱星期天、禮拜日、禮拜天,指的是星期六之後、下一個星期一之前的那一天。星期日的拉丁語名字是dies solis,意思是「太陽日」;法語是dimanche,來源於拉丁語詞,意思是「主的日子」;英語是Sunday,來源於「太陽日」;俄語是вокресенье,意思是「禮拜日」。
在古代中國,和現在的日本、韓國、朝鮮,一星期以「七曜」來分別命名,星期日叫日曜日。臺灣話口語稱禮拜日,簡稱禮拜
基督教國家都是在星期日休息、到教堂作禮拜。
安息日被更改為七日的第一日?
安息日被更改為七日的第一日的緣由與歷史沿革:通過以上所述一切可見,全部聖經中,從舊約全書到新約全書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要我們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也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說安息日(星期六)被廢除了或更改了,或不要遵守了。相反,我們看到主耶穌自己在世時,以及主耶穌離世後門徒們和使徒保羅,約翰等都一直是遵守安息日的,並也到處為我們留下了有關遵守安息日的榜樣和教訓。既是這樣,後來教會怎麼會漸漸提倡遵守七日的第一日,甚至發展到後來強迫人遵守星期日,並禁止人遵守安息日呢?現根據有關史料介紹於下:
(一)第二,三世紀時,埃及的亞力山大城有幾個喜歡標榜自己哲學思想的神學家,如巴拿巴,傑斯丁,革利免,奧利根等,因深受知識派異端的影響,開始提倡守星期日。知識派異端原是歪曲舊約聖經中的上帝,也是反對猶太教,反對安息日的,對基督的本性也有錯誤的認識,有的否認基督的神性,有的否認基督的人性。也提倡遵守太陽日(七日的第一日)敬拜太陽,並以太陽為他們實際上的基督。此外,也提倡拜偶像。以後知識派異端的影響又進一步從亞力山大城擴散到羅馬城。然而在當時基督教會的中心地區亞細亞一帶地方,知識派異端遭到使徒約翰的門生波利卡普及波利卡普的門生愛仁紐等著名教父的堅決反對。當時的教會都仍普遍的守安息日而不守星期日。(詳參:星期日的沿革51-52;54-55;66;91;101頁)有關這些情況,後面還將提到。
(二)第四世紀時,羅馬皇帝康士坦丁表面上信主,接受基督教為國教後,為了能更好利用基督教為帝國的統治服務,他向教會的領袖提出一個建議:最好能將宗教崇拜聚會的時間改在"太陽日"(即七日的第一日)以便能爭取全國的百姓都能在"太陽日"進教堂聚會,便於他們接受基督教。因他本國的百姓原都是敬拜"太陽神",在太陽日休息的;而教會則是遵守安息日,在安息日聚會的,故對他們有所不便。當時教會領袖感到他的建議似乎很有道理,於是同意在"七日的第一日"安排聚會,而同時安息日的聚會也照舊不變,為了在宗教的名義上,能"名正言順"起見,於是教會當局開始正式提倡"七日的第一日"聚會記念主的復活,而安息日記念上帝的創造。康士坦丁看到他的建議被教會當局採納後,更為大膽了,竟然於公元321年發布命令要全國城鎮居民遵守"可尊敬的太陽日",在此日停工休息。而從此之後,教會也普遍遵守兩日,既遵守星期日記念主的復活,又遵守安息日記念上帝的創造,達兩三百年之久。有關史料,摘錄如下:
(1)公元321年,康士坦丁發布遵守"太陽日"的命令,原文如下:"在可敬的太陽日,縣長與人民都應居留城中休息,一切商戶都應停業,唯鄉間的農民,仍可自由合法繼續其業務,因往往在另一日撤種或種葡萄,將感極其不便也。"──引自<<星期日的沿革>>102頁。
(2)隨著上述法令後"約於公元350年,有所謂<<使徒憲典>>出現...內中有兩段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條例。第一段記在卷八第33章:'凡作奴僕的要作工五天,但在安息日和主日(按:星期日的誤稱,下同)停工到禮拜堂去,為要得到宗教訓育:在安息日對創造的事,在主的日子,對復活的事受教。'"(聖道查經課第十八課)
(3)以後,"羅馬皇帝(於公元365年)在老底嘉城曾召集一次宗教會議,制定許多宗教法令。今將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法令摘譯於後:'第十六條:在星期六要朗誦福音書和聖經其他文選。''第29條:基督徒不可效學猶太人守星期六的方法,要在此日作工。如果他們效學猶太人,就與基督無關。但要特別尊敬主日(按:謬指星期日)。既為基督徒,就盡可能不在這日作工。''第50條:在封齋的預備期間,不可遵守聖徒記念日,除非在星期六和星期日。'"
(4)當時特別接近並喜歡奉承羅馬皇帝的主教猶西比烏則跟著說:"凡是人應在安息日遵守的本分,我們已經移到主日(謬指星期日)上去了。"(善惡之爭35章)
(5)"但無論如何,在大多數地方,仍是遵守安息日與星期日兩天,...古列掃士吞說:"現今在我們之中,有許多的人在這與猶太人同一的日子中禁食,並且取他們同樣的態度去遵守安息日。我們對於這事是慨然地予以忍受,同時也可說是慳然地鄙視之。彼時(四世紀的末葉)史家蘇格拉提斯(Socrates)著作說:'差不多全世界的一切教會,都在每週的安息日慶祝這神聖的秘密(聖餐);但在亞歷山大與羅馬一帶的基督徒認此為古代的遺傳規條,而停止舉行此禮。'與他同時代的蘇索門(Sozomen)曾證實此情形說'在康士坦丁堡及其他各處,都在安息日聚集,如七日的第一日一樣。這種風俗是羅馬與亞歷山大一帶所沒有的。'"為什麼這兩城是例外呢?原來這兩處是充斥著知識派主義及荒謬邪道的淵藪......"(星期日的沿革99,100,
101頁)
(三)及至羅馬天主教皇,在公元538年興起掌權迫害信徒後,終於使教會完全墮入了離道叛教之境。她一方面強迫人遵守星期日,一方面又嚴禁人遵守安息日,甚至以死刑處罰那些不順從他的人。這樣終於使星期日取代安息日的背道勾當,得以最後完成,正應驗了聖經上指著他所說的預言(但7:25)。現再引證幾段史料如下:
(1)強迫人守星期日:如538年,羅馬天主教教皇召開的"奧爾良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以下法令:"在星期日騎馬,乘車,修理房屋或裝飾人儀容等事,都是不合法的,但在田地裡的勞工,是應當禁止的,以便人民可以到教堂去敬拜。如果任何人作了其他行動,他是要受罰的。"(引自星期日的沿革96-97頁)又如公元"589年在法國拿爾邦召開的宗教會議通過了以下的法令:'無論自主的,為奴的,戈特人,羅馬人,利亞人,希臘人或猶太人一律不許在主日作任何工作。除非有特別必要,也不准使牲畜勞作。如有冒犯的,自主的罰款六所利地(每所利地約可買六十幾斤米),為如的受鞭打一百下。'(譯自德文宗教會議史卷三,286章)從第四世紀到十三世紀,在歐洲各地召開的多次宗教會議中,對星期日擬定如同以上一樣苛刻規定的,有十餘次之多,但每次的法令中並沒有提出聖經的教訓為權威的根據,而只以教會所掌有的政治勢力來壓服人。"(聖道查經課第18課)
(2)禁止人守安息日:如"公元600年前後,教皇貴格理一世曾對羅馬城的居民發布反安息日的通告,今摘譯一段如下:上帝僕人貴格利致他所最愛的羅馬市民:近來發現有悖逆分子在你們中間散布與神聖的信仰相反的異端,甚至禁止人在安息日作工。他們是敵基督的傳教士,因敵基督者來到時,他必吩咐人在安息日不作工,像在主日一樣......(尼西亞時代教父遺著,卷13冊,第一信函336頁)可見安息日雖被許多人踐踏了,但總有人在黑暗的日子裡高舉真理的火炬。"(同上)
(3)刪改上帝的十條誡命:羅馬天主教曾公然將聖經中上帝的十條誡命刪改了:首先是將上帝誡命中禁止人拜偶像的第二條誡命刪除了;其二,是將第四條遵守安息日的誡命,更改為遵守七日的第一日;其三,是將第十條誡命不可起貪心的內容,分割為兩條,以湊足十條數目。
關於羅馬天主教的十條誡命內容,引錄如下;
(1)欽崇一天主萬有之上。
(2)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3)守瞻禮之日。
(4)孝敬父母。
(5)毋殺人。
(6)毋行邪淫。
(7)毋偷盜。
(8)毋妄證。
(9)毋願他人妻。
(10)毋貪他人物。
──見1925年第一版<<教理詳解>>82頁
(4)羅馬天主教會對改變安息日誡命的公開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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