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2個人開聯名戶口...係唔係2個人都要各自比住址證明??
如果2個人無關係(但一同住)...只有1方有住址證明得唔得??
同埋係唔係話有介紹人就得??
咁如果本身其中一個人已經係HSBC有個十年以上既A/C, 但另一個就無A/C....咁開個聯名戶口又洗唔洗比住址證明?? OR 有A/C個個可唔可以做介紹人開聯名戶口??
有介紹人係唔係就唔洗比住址證明??
咁如果我自己想開個單人A/C...係唔係同埋個介紹人一齊去開A/C就唔洗比住址證明??
更新1:
咁係咪即係無介紹人呢會事??
更新2:
咁如果我開左個聯名戶口之後...自己再去開個個人戶口...咁又洗唔洗住址證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