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何謂童工

2007-01-10 3:09 am
我想知道:
1.童工的定義?
2.有冇一些例子(最好是在香港發生過)?
3.兒童被要求做工,但佢又冇$收,但僱主有老細比$佢喎,禁有冇問題呢??
謝謝回答!

回答 (1)

2007-01-10 3:24 am
✔ 最佳答案
誰是童工?
兒童背著食水回家(Jenny Matthews/英國樂施會)
要知道誰是「童工」,我們先不要望文生義,以為所有工作的兒童都是童工。因為廣義來說,「工作」是指從事經濟活動(economic activity),即以勞力來換取金錢、商品或服務。故此,「工作」可以分為很多類別:可以指出外工作賺錢,亦可以指成為家庭免費勞動力,即幫忙家庭生意或在家的農田做農務,而沒有收取報酬的人,「工作」更可以指從事非法活動(ILO,2002)。


2.1 童工分類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公約138及182條,「童工」可分為三類:


11歲或以下、從事任何經濟活動的兒童;
12至14歲、從事適量「輕量工作」(light work)以外的經濟活動的兒童;
18歲以下、從事任何「危險工作」(hazardous work)的兒童(OECD,2003)。


2.2 工種分類

根據國際勞工標準,儘管兒童可以工作,可是工種的危險程度以及對兒童身心的影響程度是相當關鍵的。工作普遍分為三類,包括「輕量工作」(light work)、「危險工作」(hazardous work)和「最惡劣形式的工作」(the worst form of work):

工作種類 定義
「輕量工作」
(light work) 這是指該工作不會損害工作者的健康和發展,並且不阻礙他們上學和接受職業培訓的機會。

一般國家都會容許13至15歲的兒童從事「輕量工作」,但有關工作時數和種類則因地而異。而這些工作可包括家務清潔、輕巧的農耕種植工作、店務員、售票員、送報員、包裝、運送等。


「危險工作」
(hazardous work) 不論是工作性質本身或是工作地點,只要會危及工作者的健康、安全、心理或不道德的,這類工作便屬於「危險工作」。

國際勞工組織建議各國必需立法規管「危險工作」,並只能讓18歲或以上的人士從事這些工作。

一般來說,這些工作包括採礦、編織毛毯、製造磚塊和玻璃、建造業、製造業、販賣酒精、水底工作(underwater work)、控制機械、街頭販賣及娛樂事業(如在夜總會、酒吧、賭場、馬戲團等工作)等。


「最惡劣形式的工作」
(the worst form of work) 這些工作包括將人當作奴隸、販賣、用作抵債;強迫參與戰事;賣淫、從事色情事業;製造或販賣毒品,以及所有危及工作者的健康、安全、心理或不道德的工作。

而所有18歲以下的青少年是嚴禁參與或從事這類工作。


資料來源:ILO,1973、1996、1999;OECD,2003。



3. 全球有多少童工?
Tuyen在父親的稻田工作(Jim Holmes/英國樂施會)
3.1 以年齡劃分

國際勞工組織估計,在2000年,全球約有2.5億童工!11歲以下的童工有1.1億人,佔總數45%;12至14歲的童工有7,660萬人,佔總數31%;而15至17歲的童工約有6,000萬人,佔總數24%。

國際勞工組織估計,所有15至17歲的童工都從事危險工作 (hazardous work),亦有接近六成的5至14歲的童工 (即約1.1億人) 從事危險工作。


收錄日期: 2021-04-23 16:32: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09000051KK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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