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以 " 天堂 " , " 地獄 " 等事 , 作為贖罪的終結 ,
因為 " 天堂 " , " 地獄 " 只屬基督教言說的詞彙 ,
從人的一期生命去討論題問 ,
今眼所見 ,
人從殺人 , 搶刧 , 吸毒 , 召妓等種種罪 , 能改過自身的 ,
是否一定是信靠了基督的人 ?
是否一定是皈依了佛教的人 ?
是否一定是無宗教信仰的人 ?
等等 ,,,,,,,,,,
但眼所見 ,
人從殺人 , 搶刧 , 吸毒 , 召妓等種種罪 , 能改過自身的 ,
亦有信靠基督的人 ,
亦有皈依佛教的人 ,
亦有無宗教信仰的人 ,
等等 ,,,,,,,,,,
我們或會說 :
這人信靠基督 , 因基督使他得以改過 , 他的終點是天堂 ,
這人皈依佛教 , 因佛使他得以改過 , 他的終點是湼槃 ,
假設以上兩種處境都是好的 ,
這人無信仰宗教 , 無宗教無因 ? 無因便無法使他改過 ?
但今眼見無宗教信仰的人仍能改過 ,
那麽 , 他的終點如何 ?
掉進火湖 ? 掉進地獄 ? 不會是吧 ,
如果說 , 信靠基督 , 皈依佛教 , 不改過自身的 , 結果都不美好 ,
如果說 , 信靠基督 , 皈依佛教 , 能改過自身的 , 結果都是美好 ,
那麽 , 凡能改過自身的 , 應該一律美好 ,
何來分別有教無教 ?
--------------------------------------
基督的神 , 如同明燈 ,
我們活於罪裏 , 不能知覺時 , 自身便不能見光 ,
神的光只得從罪人之外 , 光照和引導我們 ,
當我們能因著神的光 , 找到方向 , 有了目標 , 身體力行 ,
自然會跟神的光距離拉近 ,
直到光 , 人同於一處 , 和合為一 ,
人 , 神共融以後 ,
再無所謂神與人之別 ,
這才是神的心意 ,
但見很多人認為 ,
神無法觸及 , 祂永遠都是高掛於天 ,
以至人信仰盼望 , 如同追星 ,
越祈盼 , 越走遠 , 無止境的追逐著 ,
------------------------------
神既是無限量的 , 無所不知 , 亦無所不在 ,
怎麽可能不存在於罪的世界呢 ?
怎麽可能不存在於每一個罪人心裏呢 ?
若神 , 人有著絕對鴻溝 ,
那何來每個人都有聖靈呢 ?
每個人都能改過呢 ?
既然每個人都能改過 ,
又何必用宗教的枷鎖 , 硬把人分別性相呢 ?
--------------------------------
神是明燈 , 方便指引方向 , 免得我們迷逃 ,
若人本來所走的方向是對的 ,
又何必執取貪愛這明燈呢 ?
因我們不明理 ,
才依靠神的話語 ,
若人明了道理 ,
再無須有所謂神的話語了 ,
亦由於我們處處都不明理 ,
故此 , 神的話語才顯得何其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