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我歲大BB住F/2樓,廳及房間的窗戶外面有處不知是否潛建屋的樓頂,上面佈滿樓上丟下的各種垃圾,其中有煙盒、煙頭、飲料空罐、紙巾、瓜皮、避孕套及其他不知名的垃圾,在舊年五月時本人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與管理處進行交涉,但管理處接獲我的投訴信後三個月沒有進行任何處理,因此本有再次去信並從當月開始不再交奈管理費用,後來管理處人員派出清潔工人來進行處理,但治標未治本,況且清潔工人需從我家窗口爬出,我再次拒絕清潔員工從我家出入,。。。。。。現在管理處沒有任何處理的措施,但在昨日我接獲到小額錢財審裁處的通知:願來管理處以申請索要管理費用,
我想問:我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