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管理處一發現有狗隻或有人投訴, 就會比warning你, 如果你唔理, 他們會連續發三張warning比你, 時間上大約是兩星期之一個月左右一封吧! 但如你真係已經收到warning, 我建議你可至電給管理處說狗狗已經拿走或其他理由...通常他們都會接受, 因為他們都不會想少事發大, 不過以後你就要小心了, 因他們已經有了你的記錄, 可能會檢查得你緊一些.
如果你唔理, 到最後會是律師信, 到時你要跟管理公司商談, 通常都會是庭外和解, 但如果真係要上庭, 告得入的機會都是很微. 據了解, 法庭需要最少兩位証人和狗狗在你家的照片作証明, 而証人是講緊你的鄰居, 真係唔係好多人有時間做証人, 加上如果你和鄰居關係好他們都唔會出來啦. 照片作証明也有難度, 因他們不可隨意照你家的, 因為是私人他地方, 如你發現他們照你家相, 你也可要求他們交出, 總之沒你同意, 他們就唔可以照啦!
不過你唔好開心, 因為如果真係去到庭上, 你需要如實作公, 到最後不論是庭外和解或上庭, 你都要把狗狗拿走和付上庭費.
我自己都係住居屋, 本屋苑養狗的人很團結, 有問題會互相告知, 層經都試過因狗狗和管理處攪得很不高興, 而且驚動到警方.......但團結是力量, 現階段總是ok.
所以以我的微見是跟管理員和鄰居打好關係, 如果管理員不向上報告, 鄰居不設訴, 就無事啦. 不過如果你還沒有養狗, 就最好不要狗狗冒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