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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狀元」點解會叫做「狀元」?
狀元是中國科舉制度特有的產物,作為科場稱謂,指最高級別考試的第一名。
“狀元”一詞最早見於唐朝。唐朝的科舉考試有許多科目,當時只有進士科的第一名稱為狀元。唐武則天時,中第之士立於殿前,門下省長官奏狀,報於朝廷,名次最高者置於最前,,所以稱“狀頭”、“狀首”、又稱“狀元”。(元之意思其實就是開始之意,如元旦一詞;亦引申作第一的意思)
宋代推行殿試製度後,沿用此稱。當時對通過禮部試的考生有一個排名,殿試後依殿試成績重新排名,並將第一名稱為狀元,而禮部試的第一名為“省元”(明清時稱“會元”)。從此,狀元成為殿試第一名的稱謂,並且區別於省元。既獲省元,又獲狀元者稱“連中二元”,若地方初級考試也獲第一,便為“連中三元”。宋代有時也將 一甲 的一、二、三名統稱為狀元。元朝將狀元定為殿試 一甲 第一名的專稱,明朝更以制度形式規定,殿試 一甲 賜進士及第,其第一為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從六品官)。“狀元”一詞出現後,便成為科名中的最高榮譽。
“狀元”有許多別稱,如榜首、狀頭、狀首、鼎元、鼎魁、廷魁、大魁、殿元、殿魁、殿撰、龍頭、龍首、龍頭客、天子門生等。這些別稱是從不同角度對狀元的讚美。狀元是殿試的第一名,所以稱“殿元”。狀元之名列在黃榜第一行之首,故稱“榜首”。“魁”有首選、第一之意,而殿試又稱廷試,所以稱狀元為“殿魁”、“廷魁”,而“大魁”則尤表贊許,有天下第一之譽,科舉時代對中狀元者譽為“大魁天下”。經殿試錄取的進士分 三甲 , 一甲 只有三名,如鼎有三足,所以被稱為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所以有“鼎元”、“鼎魁”之稱。舊稱考場正門為龍門,而稱取中進士者為“登龍門”、“跳龍門”,狀元當然被稱為“龍頭”、“龍首”、“龍頭客”。南宋紹興十八年(1148年),王佐獲狀元,辛棄疾為他所作《滿江紅》賀詞中有“三萬卷,龍頭客”之句。宋代有集賢殿、集英殿等修撰官,簡稱“殿撰”,明清的狀元例授翰林院修撰,所以也沿稱為“殿撰”。殿試是以皇帝的名義出題考試,因此殿試所取進士被稱為“天之門生”,由於狀元為皇帝欽點,後專稱狀元為“天子門生”。
Q:「榜眼」點解會叫做「榜眼」?
A:“榜”就是“表列取士次第之狀”,在這裏就是人們所說的黃榜或者叫“金榜”。而“眼”一詞意思是第二、三名分立狀元左右(因為原本第二,第三者皆稱榜眼),如其兩眼。
榜眼一詞,宋朝之前從未聽說。據記載:“宋蘇老泉曰:今進士三人之中,釋褐之日,天下望為卿相。不十餘年,未有不為兩制者。是時, 一甲 無定額,不止三人,而以三人為貴。然未言 一甲 二、三名為榜眼、探花。”
就這個說法,張惟驤做案注:“《宋史》陳思讓傳,思讓子欽祚,欽祚子若拙,太平興國初進士,以第二人及第。時號第二及第者為榜眼。又李昭遘子杲卿,杲卿子士廉,皆 一甲 三名,人稱三世。探花郎昭遘,宋初宰相李窻孫。是宋初已有榜眼、探花之稱矣。丙寅孟秋惟驤又識。”由此可知,北宋時宋仁宗太平興國初年,已經有“榜眼”的稱號。
在歷史上,宋代科舉制度最引人興趣的特徵之一,是往往用豐富多彩的辭彙來代替比較枯燥無味的制度術語。“榜眼”就是這些科舉文化語彙中的一個。類似的還有很多:“貢院”指考生參加考試的廳堂,“鄉貢”是指在貢院中選拔的舉人。其次,是在某些場合、環境裏,用通俗易懂的考試術語來強調成功的榮耀。而“榜眼”就很有這種韻味。類似的還有不少,殿試第一名有時稱為“龍首”,有時稱作“大魁”;而對列出登第者姓名的叫作“榜”,有時也叫“桂籍”。另外,在一些名詞裏也流露出科舉考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形象地稱呼科考試院為“棘闈”,強調了應試者的艱難。
據《稱謂錄》記載:“榜眼名目,始於北宋。古者原以第二、 三兩名為一榜眉目;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皆為榜眼。後以第三為探花,遂專以第二為榜眼。”因此,“榜眼”的概念就是舊時科舉之制,給以廷試 一甲第二名的稱謂。在民間俗稱可能更早,但是作為科舉術語廣泛使用是自宋朝開始。
宋朝太祖趙匡胤開寶六年三月,在講武殿親試舉人,並確定自此以後定為常式。自武則天稱帝,天授元年二月親自策試貢士,開殿試之先河,至此終於將殿試納入科舉制常例之中,成為科舉中最高的一級考試。
北宋時期,宋太宗太平興國九年進士始分 三甲 。一開始殿試設 三甲取士, 一甲三人都可以稱為狀元。凡眼睛,人們認為必成雙成對,於是將黃榜之上,榜首之下的 一甲二、三名統稱為金榜之眼,不分第二、第三,全稱作榜眼。到宋太宗太平興國初年,已經將進士第二人號稱為榜眼。到南宋時期,將探花的稱謂專屬第三名,而榜眼也成為進士第二人的專用名稱。
Q:「探花」點解會叫做「探花」?
“探花”一詞始創於唐朝
唐代進士及第後有隆重的慶典。活動之一便是在杏花園舉行探花宴。事先選擇同榜進士中最年輕且英俊的兩人為探花使。遍遊名園,沿途採摘鮮花。然後在瓊林苑賦詩,並用鮮花迎接狀元。這項活動一直延續到唐末。唐人李淖在《秦中歲時記》中寫道:“進士杏園初宴,謂之探花宴。差少俊二人為探花使,遍遊名園,若他人先折花,二使者被罰。”宋人魏泰在《東軒筆錄》中也記載:“進士及第後,例期集一月,共醵罰錢奏宴局,什物皆請同年分掌,又選最年少者二人為探花使,賦詩,世謂之探花郎。”由此可見“探花“一詞最早出現在唐朝。最初是指及第慶典活動中的兩位年輕進士。所以說,當時所謂“探花郎”,主要含義並不是專指第三名。例如:翁承贊是唐晚期即昭宗乾寧三年(896)崔諤榜進士第四人,仍然被選為“探花使”,沿襲著從進士中挑選年輕貌美的人為沿街探花郎的傳統。他在《擢探花使三首》詩中寫道:“洪崖差遣探花來,檢點芳叢飲數杯。深紫濃香三百朵,明朝為我一時開。”“探花時節日偏長,恬淡春風稱意忙。每到黃昏醉歸去,詑衣惹得牡丹香。”流露出了自己當選探花郎的喜悅。
“探花”一詞的頻繁出現,為其最終成為科舉(主要是進士科)第三名的代稱奠定了基礎。
北宋開寶六年(973),宋太祖正式建立殿試製度,即於禮部試之後,皇帝再次親試進士,並確定名次。開寶八年(975),禮部試和殿試分別放榜,標誌著三級考試制度正式確立。
北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殿試後始分 三甲 ,淳化三年(992)起更分 五甲 。第一甲共三名,開始都可稱為狀元。後來演變為第一名稱榜首,第二、三名都稱榜眼。
因為第一名位於榜首,第二人、第三人分列左右,在進士榜的位置好像人的雙眼。故稱榜眼。清代常州學者趙翼在《陔余叢考》中指出:“榜眼名目始於北宋。古者原以第二、 三兩 名為一榜眉目,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皆為榜眼。後以第三為探花,遂專以第二為榜眼。”
北宋真宗咸平元年(998)戊戌科孫僅榜進士第三人朱嚴及第後,友人王禹翶曾作《送第三人朱嚴先輩從事和州》,其中有:“乘船東下曆陽湖,榜眼科名釋褐初”之句。把第三人和榜眼等同視之。朱嚴及第時尚屬北宋初期,其友人王翶(954~1001)也在此時。可見北宋初期有過將第三人稱為榜眼的過程。
“探花”作為第三人的代稱確立於北宋晚期
科舉制度在宋朝趨於完備。宋朝在“探花”發展史上也佔有重要的地位。
據江西豐城黃氏家譜載:北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黃彥正為進士第三人。他六兄弟中有三兄弟榮登同榜進士。宋徽宗對其家人大加讚賞。曾賜詩一首:“黃河曾見幾番清,未見人間有此榮。千里朱旗迎五馬,一門黃榜占三名。魁星昨夜朝金闕,皂蓋今朝擁玉京。勝似狀元和榜眼,探花皆是弟和兄。” 北宋徽宗宣和三年距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只有六年。由此可以看出,北宋晚期,“探花”一詞已開始專指第三人。
如果說家譜記載有時會有溢美不實之詞,那麼,據宋人王明清撰《揮塵錄》載:“李昌武宗諤之子昭遘,十八歲鎖廳及第。昭遘子杲卿,杲卿子士廉皆不逾是歲登甲科。凡三世俱為探花郎,亦衣冠之盛事也。”此處亦言及探花。
又見張家駒所撰“王明清《揮塵錄》辨證標題之二,王明清事蹟編年考略”載:乾道二年(1166)丙戌,(王明清)40歲。作《揮塵前錄》成。”
故可以肯定:最遲在王明清40歲時即乾道二年(1166),“探花”作為進士第三人的代稱,已得到普遍的認可與應用。此時距黃氏家譜所載北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已過去45年。考慮到當時幅員廣闊、路途遙遠以及資訊傳播工具的落後,再考慮到人們的認知差距,“探花”以這樣的速度傳播與普及應該說是很正常的。
根據張家駒先生關於王明清的記載,那麼,是否可以推測:探花的認知速度如此之快應該得力于上層官員甚至是皇帝的首肯。如果沒有中央集權的帝王的支持,沒有臣子的上行下效,“探花”一詞不可能在三五十年內得到空前的普及並迅速傳播開來。從這一點說,黃氏家譜的記載有可能是真實的。正是宋徽宗對“探花”的提及與援引,促進了“探花”一詞的迅速傳播。在不長的時間裏得到了文人學士的普遍運用。最後得到社會公認。可以說,探花作為第三人的代稱應確立於北宋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