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身分證(或寫作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分的文件。
種類
現代身分證與傳統的「紙版配照片」式身分證相比相似之處已經很少,而更多的是採取高技術的智慧卡形式,具備由電腦進行掃描和閱讀的能力。當身分證是由國家所頒發時,它將作為每個人獨一無二的公民身分的證明工具。大量新技術的出現允許身分證包含生物統計學信息於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徵、手掌特徵、虹膜掃描識別或指紋識別。其他通常出現在身分證上(或資料庫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職業,民族(在多民族國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
支持和反對身分證人士的爭論
支持
支持身分證的人士指出:
身分證是一個有用的行政工具來增加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減少罪案;
執法人員可於街上抽查身分證時可得知被抽查者是否患有多重人格分裂,而當時其運作之人格並非其原人格。
反對
反對身分證的人認為身分證可讓政府以一紙證件讓人民沒有私隱權及人格權。政府對於身分證的使用方式能夠使得政府對於公民的監視變得更為簡易,比如在何種狀況之下實行身分證制度,身分證相關的信息是否/如何存儲於資料庫中等等。
中華民國的身分證
中華民國94年式國民身分證正面樣張
中華民國94年式國民身分證背面樣張主條目: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中華民國的身分證稱為「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現行版本是1985年起所換發,並於1995年起由手寫資料改為電腦打印,男性的身分證為淺黃色;女性的身分證為粉紫色。但因發行多年,已嚴重被偽造用以犯罪,在2000年初起就開始研議更換新身分證,原先身分證上有象徵華人的龍圖案,但被一些信奉西方宗教的人士所反對,經過數年設計,正式版本於2004年定稿。原預定於2005年7月起全面換發,但因為中華民國《戶籍法》有規定請領及補發身分證需要按捺指紋,被爭議為侵犯人權,因此司法院大法官採取緊急處分權決定暫緩,並於同年9月的大法官會議做成解釋,裁定《戶籍法》中按捺指紋的規定違憲失效。後於同年12月21日起開始換發新版中華民國身分證,預計換發至2006年12月31日為止。此次換發新身分證與以往不同的是,不再以顏色區分性別,但對於照片的規定嚴格許多,也因為有強制露出耳朵的規定,被部分耳朵缺損人士所抗議。
中華民國的現役軍人,以往是以軍人補給證做為軍人用身分證件,近年來已改成中華民國軍人身分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份證
主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證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1984年4月6日,中國大陸開始實行居民身份證制度。國務院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並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採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術塑封而成,比較容易被偽造。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2003年6月28日,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此中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也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內藏非接觸式IC卡智能晶元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公安部表示,居民身份證更新換代工作將在2008年前全部完成。第二代身分證較第一代身分證做了很多改進。第二代身分證表面採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而且內置了數字晶元,採用了數字防偽措施,存有個人圖像和信息,可以用機器讀取。還採用了更大字型檔,目的在於解決人名地名中的生僻字問題。
香港的身分證
主條目:香港身份證
香港智能身份證正面香港身份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簽發。香港法例規定凡年滿十一歲或在香港逗留多於180天人士,皆需於年滿十一歲後或抵港30天內登記領取身分證。年滿十一歲的兒童所領取的身分證為兒童身分證,並必須於年滿十八歲後更換為成人身分證。所有十五歲以上人士於公眾地方皆必須隨身攜帶身分證,並隨時接受檢查。香港現正進行最新一代的智能身分證的換領工作。新的智能身分證除了可以作一般出入境及身分認證用途外,還可以用作網上電子證書、公共圖書館圖書證,於2006年可同時用作駕駛執照。
香港永久居民於出入香港邊境時候只需出示身分證即可過關,毋須出示護照。
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因需要更換新證或因丟失舊證而要補領,在新證未發出前入境事務處會發出「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此收據具臨時身份證的功能。
每張香港身份證上,均會在姓名一欄下面,印有中文電碼,以方便政府或機構作輸入姓名之用。
英國的身分證
主條目:英國國民身分證
英聯邦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首次發行了強制的身分證,但在1919年時取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又重新引入身分證,但在戰爭結束7年後的1952年又廢除了,原因是廣大公眾對Willcock v Muckle案件的憤怒到達了高潮,此案件中 Clarence Henry Willcock在違規駕駛時被警察攔下後拒絕出示他的身分證。儘管他輸了官司,然而法院一致認同他的觀點,即身分證存在是不適當的。
儘管如此,還是有些國務大臣建議重新引入身分證制度,在各種各樣的藉口下,2003年,那時的國務大臣David Blunkett說英國政府打算引進一種基於生物技術的國內身分證計劃,同時使用資料庫記錄居民的人口,而這將在2013年前強制實行。
國務辦公室認為這種身分證將會挫敗國際恐怖分子活動,35%的恐怖分子使用虛假的身分旅行。最近以來,政府也聲稱這種身分證將幫助阻止非法移民,「健康旅行」,騙取津貼以及偷竊身分,並且生物護照也將讓英國國民更易到美國旅行。
美國的身分證
主條目:美國身分證
美國目前還沒有真正的全國身分證,這是由於全國範圍內都沒有這樣的聯邦機構擁有足夠司法權可以發佈給所有美國公民身分證。所有立法機構都嘗試創建一個這樣的機構,但是都失敗了,主要原因是來自於自由意志主義者和保守派政治家的強烈反對,他們把這種全國性的身分證看作是極權主義者社會的象徵。
其他國家
實行強制性身分證的國家
西班牙的 DNI(Documento Nacional de Identidad) 樣本
DNI-e強制性身分證可能只是在一定年齡之後開始生效。
注意: 條款中的 "強制"一詞在不同的國家可能有不同的意義. 通常,如果沒有身分證,可能會被頒發一張票據, 或者有些情況下,沒有身分證會被拘留,直到身分被確認。 實際上, 胡亂管理比較罕見, 不過除了在極權國家。
比利時: State Registry (in Dutch, French and German) (在12歲時首於發行, 強制於15歲)
愛沙尼亞: id.ee/ (愛沙尼亞語)
德國: Personalausweis (德語)
以色列: Teudat Zehut (16歲開始頒發, 18歲強制執行)
義大利: Carta d'identità
波蘭: Dowód osobisty (18歲)
羅馬尼亞: Carte de identitate (14 歲)
新加坡: Immigration & Checkpoints Authority (15 歲)
西班牙: Documento Nacional de Identidad (DNI)
此外還有這些國家: 克羅埃西亞, 埃及, 希臘, 盧森堡, 馬來西亞, 葡萄牙 和 泰國.
不實行強制性身分證的國家
澳洲 ("公民認證")、加拿大(公民卡)、芬蘭、法國、日本、 瑞典和 瑞士 實行非強制性身分證。
丹麥、挪威、冰島 沒有官方的國家身分證。
注意: 上述國家沒有公民身分證,但是有其他形式的官方證件,比如駕駛執照等。
不用來證明公民身分的的身分證
一些企業或者政府部門為了某些社會目的而簽發「身分證」(資質證明),這些「身分證」可以用來證明一些資格。比如在英國,計程車司機就必須攜帶「身分證」。參見:: 委任狀. (一張年齡卡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