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在買樓前,地產代理會出土地查冊,如果顯示該業主的買入價不是負資產(代表即使出售該物業亦不足抵償銀行所借的按揭),有些地產代理會建議不用將訂金交給律師樓保管而直接寫支票抬頭寫業主:
答: 物業不是負資產, 一般的做法訂金是要支付給賣方的, 除非你有理由相信賣方的財政出現問題, 在成交期前賣方可能會破產或物業業權會被限制交易的, 否則, 按金都應該是交給賣方的。
2. 我就是想問問,即使該物業不是負資產,但亦有可能業主本身在該按揭銀行有其他大筆未找數的貸款,又或者業主在其他銀行有大筆欠債,其實不交給律師樓保管訂金安全嗎,???
答: 如果你有理由相信賣方的財政出現問題, 在成交期前賣方可能會破產或物業業權會被限制交易的, 你是有權要求代理或律師代保管訂金的, 但如果你無理不放訂, 你會得罪賣方, 可能人地會唔賣比你的!
3. 又或者即使將訂金交給律師樓保管,律師除了向該物業的按揭銀行查證業主的財務狀況,但律師又可知道他在其他銀行的信貸記錄是否良好嗎???
答: 欠債是個人的私隱, 與你沒有什麼的關係, 你如果怕在交易過程中損失, 賣方只需向你坦示交易的物業的欠款就可以的,最多你把訂金放在代理或律師處暫時保管, 到交易時才發放, 否則, 除非你有理由相信賣方的財政出現問題, 在成交期前賣方可能會破產或物業業權會被限制交易的, 否則, 不當的行為只會令對方反感, 而引致交易告吹???
但如果你的交易是低於市價成交的, 即使交易完成了, 如果賣方破產的, 三年內的交易也可能涉及利益轉讓而被追討的, 如果不想有咁多可能, 不如諗諗買新樓???
2007-01-07 22:02:12 補充:
如果你有理由(證據)的, 你的任何訂金都可以放在地產代理或律師度暫時保管的, 到交易時才發放給賣方! 可以保障到你的錢的任何一分錢, 在交易未完成或未能完成前, 如果有乜野問題賣方都是羅唔到的, 所以你的損失是很有限的, 如果賣方未能完成合約, 你也可以根據臨時買賣合約的不履行合約的賠償方法, 向賣方追討的! 但如果你沒有理由的, 可能個業主會唔鐘意賣層樓比你???
2007-01-08 08:03:00 補充:
法例上沒有理據賣樓要向人地披露自己的負債情況, 只需要向買家交待物業的欠款就可以的了, 而且可以寫明嚮臨時買賣合約上, 如果你未能依合約完成交易, 合法的食你訂的。 假如對方不同意, 如果你去信貸資料庫查佢都係犯法的, 如果賣方係都唔想披露其他的財政, 買方最多就係要代理或律師託管訂金, 但大家D關係就好差羅, 如果係咁, 點解仲要買??? 點解仲要賣???如果還有任何和買賣物業有關的問題, 可以電郵
[email protected]我們樂意解答你的問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