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香港法律的好心人入來看看!

2007-01-06 5:34 pm
如果係日頭,附近既居民開收音機開得好大聲(我係長期夜班工作人仕),嚴重影響我的睡眠質量,幾經勸告都係咁.我想問下大家有咩法律徒徑可以解決呢個問題?

回答 (3)

2007-01-08 11:30 pm
✔ 最佳答案
香港法例有關於噪音o既條文,詳情請參考以下條例,但要視乎噪音有咩影響。如果未去到煩擾o既程度,只係令你訓唔到覺,咁可能就會告唔入。因為法律係為大眾利益而設立,對一d特殊情況(例如:夜班工作、要日頭訓覺o既人),為左保障其他人發出聲音o既權利,噪音o既可接受程度會同夜晚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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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例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SECT 4 - 夜間或公眾假日的噪音

第Ⅱ部

噪音活動的 管制

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 噪音

(1) 任何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 或 於公眾假日的 任何時間, 在 住用處所或 公眾地方發出或 促使發出噪音,
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 根源, 即屬犯罪。

(2) 任何住用處所的 業主、 租戶、 佔用人或 掌管人, 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 或 於公眾假日的 任何時間,
明知而准許或 任由噪音由該住用處所 發出, 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 根源, 即屬犯罪。

(3) 任何人犯本條所訂的 罪行, 可處罰款$10000。 (由1994年第2號第9條修訂)

(1988年制定)

SECT 5 - 任何時間的噪音

(1) 任何人於任何時間, 在 住用處所或 公眾地方因進行以下活動而發出噪音, 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 根源,
即屬犯罪─

(a) 奏玩或 操作任何樂器或 其他器具, 包括唱機、 錄音機、 收音機或 電視機;

(b) 使用揚聲器、 傳聲筒或 其他擴音裝置或 器具;

(c) 進行任何遊戲或 消遣活動; 或

(d) 經營生意或 業務。

(2) 任何人於任何時間, 在 住用處所內操作, 或 促使或 准許操作, 任何空氣調節或 通風系統、 或 空氣調節或
通風系統的 任何部分, 而發出的 噪音對任何 人而言是其煩擾的 根源, 即屬犯罪。

(3) 任何人於任何時間, 在 住用處所或 公眾地方畜養動物或 雀鳥, 而該動物或 雀鳥發出的
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 根源, 即屬犯罪。

(4) 任何人於任何時間, 在 任何公眾地方之內或 附近, 為吸引他人注意其貨物、 商品或 生意而發出噪音,
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 根源, 即屬 犯罪。

(5) 任何人犯本條所訂的 罪行, 可處罰款$10000。 (由1994年第2號第9條修訂)

(1988年制定)

2007-01-08 15:41:21 補充:
csd3707: 俾人日夜跟隨同噪音一d關係都冇,咁都算係相關例子咩?
2007-01-06 6:06 pm
在下在這樣不想引用法律何章何節,其實任何人發出過大聲浪,不論是夜深或正午同樣觸犯法例,可以報警求助,也可發律師信給對方,要求民事索償或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舉個相關例子:
有位前香港導演,被一影迷日夜跟隨,他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這人接著他,法院接受其申請。

只要有道理,正義不怕不能伸張。
2007-01-06 5:51 pm
如果你住既係私人屋苑可以同管理處投訴。 如果你住公屋就只好報警啦

收錄日期: 2021-04-30 23:33: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06000051KK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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