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私煙: 不是經合法渠道進入香港的香煙
(冇經過政府抽稅),就係私煙
本港目前有多條法例,訂明走私香煙屬刑事罪行。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可公訴走私罪行的
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和罰款二百萬元。不按照
《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所訂條文而入口、管有
或購買應課稅品,也屬刑事罪行。《應課稅品條例》
曾在一九九五年修訂,最高刑罰由罰款十萬元增至一
百萬元,最長刑期為監禁兩年,藉以阻嚇走私、非法
分銷和零售應課稅品活動。自一九九五年生效的《有
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使當局可進一步加
重走私煙販的刑罰和充公其走私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