舖頭租約問題

2007-01-06 12:59 am
我上個月就租左間舖, 同業主簽左租約,租期由1/07 - 1/09, 但今個月個業主話佢下個月會賣間舖畀人, 我想問之前簽落既租約係唔係仍然生效, 我只需繼續畀租金畀新業主就得, 定係要同個新業主簽份新租約先可以繼續租, 又或者個新業主有權唔再租畀我 ?

請緊急的, thx.
更新1:

thank you a much

回答 (2)

2007-01-06 1:11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簽既租約係一年生一年死(即首年一定要履行合約)的話,新業主係成交後都無權要你走及加租,新業主最快的收舖日期係根據合約所講死約完後要多少時間時間通知而定,如死約後一個月通知即係第十三個月你就要走。
參考: 自己
2007-01-06 11:27 pm
如果有租約的物業, 業主出讓時是以連同租約一併的, 故此您的租約權益是有法律保障的請放心, 新業主購買時是以收租之用的.
順祝生意興隆!


收錄日期: 2021-04-23 16:37: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05000051KK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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