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戶沒有提供電郵地址或更改電郵地址時沒有通知香港郵政核證機關,則香港郵政核證機關沒法透過電郵通知用戶。用戶可致電客戶服務熱線29216633、發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或親臨二十間指定郵政局查詢。
K-2 延長登記使用期手續與續期手續有甚麼分別?
「延長登記使用期」---- 電子證書用戶在證書三年有效期內,於證書每年登記使用期屆滿前,需要繳付年費港幣伍拾元正,以延長登記使用期。否則,香港郵政會撤銷該電子證書使其終止有效。根據電子交易條例的規定,香港郵政會將已撤銷電子證書的序號載入「證書撤銷清單」內並於香港郵政的網頁內公佈。用戶於延長登記使用期後,仍可繼續使用載於智能身份證或磁碟內的電子證書。用戶將不會獲發新密碼封套及磁碟。
「證書續期」---- 每張電子證書 (個人) 的有效期為三年,用戶在證書三年有效期屆滿前,需要辦理續期申請並繳付年費港幣伍拾元正。用戶將獲發新的密碼封套及已續期的電子證書(載入智能身份證或/及磁碟內)。
K-3 用戶該如何辦理續期? 可透過甚麼途徑?
用戶可透過網上或親臨郵局辦理續期申請。但續期方法會因個別用戶需要而有所分別,詳情請参閱有關「電子證書續期」的網頁。
K-4 續期的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的有效年期為多少?收費如何?
續期的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有效年期為三年,登記使用期為一年。每張電子證書登記使用期的每年收費為港幣伍拾元正(已包括備份磁碟費用)。
K-5 我可否一次過繳付三年登記使用期的費用?
不可。暫時登記使用期的費用需逐年繳交。
K-6 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用戶續期時會否獲得新密碼信封? 如果用戶需要備份磁碟,備份磁碟是否仍需要交港幣拾元費用?
用戶續期時會獲派發新密碼信封。用戶續期時可選擇把證書載入備份磁碟內,年費已包括磁碟製作費用,無須額外再收費。
K-7 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獲續期後,收到了新的密碼信封及磁碟,是否代表續期的智能身份證及磁碟內的電子證書均使用新密碼,而可以棄掉舊有電子證書的密碼及磁碟?
如用戶之電子證書曾經載入智能身份證,而辦理續期時選擇將續期證書再次載入智能身份證內,則用戶須沿用舊有的8位數字密碼或經用戶更改,自行選用的密碼,而無需理會新密碼信封內的8位數字密碼。用戶應保留舊有的密碼信封及磁碟以便開啟曾使用舊證書加密的電郵。
K-8 續期的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是否必須載入智能身份證內,可否不載入智能身份證內?
用戶辦理續期申請時可自行選擇證書是否載入智能身份證內。
K-9 續期的電子證書載入智能身份證後,它與舊有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是否並存於智能身份證內?
每張智能身份證只可儲存一張證書及其對應的配對密碼匙。每次將新的電子證書載入智能身份證時,舊有的電子證書將會被取替,但配對密碼匙則獲保留。
K-10 電子證書(個人)用戶可否於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三年有效期屆滿後,自行把現有載於磁碟內的電子證書(個人)重新載入智能身份證內?
可以。詳情請参閱有關「怎樣把備份磁碟內的電子證書載入智能身份證」的網頁。
K-11 用戶可循哪些途徑查詢有關電子證書事宜?
用戶可致電客戶服務熱線29216633、透過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或親臨二十間指定郵政局查詢有關電子證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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