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如果可以告的話, 應循什麼途徑? 因無工作半年, 無收入...無錢....
更新2:
我在此公司工作了5年(後因腳痛停職半年, 此半年沒有醫生紙, 只在家休息), 我是美容院主管, 每天工作9小時, 但9小時內都需要不停走來走去及站在reception, 未做此前完全沒有腳痛問題! 現想問 1. 本來只是左腳有事, 但今次再回去後工作了兩個多月後, 右腳亦出現相同的情況, 這樣是否雇主疏忽? 2. 如做手術的話, 政府醫院要排期兩年, 私家醫生要大約五萬, 這筆錢可否claim勞保呢? 3. 現在返工一排就會再痛, 需要睇醫生, 醫生會寫紙在家休息, 但如不足4日, 公司不會出4/5糧, 這樣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