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不教,父之過

2007-01-03 9:50 pm
父親逼兒赤裸遊街判感化
(明報) 01月 03日 星期三 12:30AM
一名46歲男子去年十月守行為期間罰兒子赤裸遊街示眾,虐兒罪成,被屯門裁判法院判18個月感化令。

這18個月期間,他必須居於感化官安排的居所,接受心理輔導,亦要按指示才可定期跟兩名兒子見面。

案情指出,10月28日晚上,10歲受害男童與胞弟在浴室洗澡,被告突然聽到幼子的哭聲,於是責罵長子,並命令他赤裸身體從住所乘搭電梯往地下大堂。保安員見狀報警,被告同時往大堂找兒子,更罵保安員帶走他。

我覺得要罰老師,難怪出生率下降!!
教不嚴,師之惰?
更新1:

要罰,當然要罰46歲男子的老師,教出這種學生,家醜不外傳嗎!

更新2:

你們有試過為人父者幾艱難,又驚學壞,又驚養唔大,咁駛唔駛要男童去孤兒院受保護呀!

更新3:

我舊時做舅父無壓力,都唔知幾爽,現今像兒子的奴隸,我都係呻下姐! 竟有一個碩士,三個大學答,我點分呀,真係各有千秋,只好交付投票; 第日我為各位再度身發問,還你們的公度,這題各安天命囉!

回答 (7)

2007-01-05 3:33 am
何時自己的兒子不夠好, 然後不怪父母, 反而怪 老師?

老師只是教學術知識, 行為品行, 必需由家長去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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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番呢 d case 先。

如何教仔都好, 絕、絕、絕不能 讓小朋友 的自尊、精神 受傷害的,

因為, 這會有機會令他做成陰影, 長大後的後遺症 你們未必 能夠 估計到。

我是讀兒童心理學的, 所以非常了解 這方面的情況。

他父親這樣做, 會令他 感到很羞辱, 有機會令該小朋友 留下不能 磨滅的影子。

尤其是在2 方面:
1/. 父親用威嚇的手段令兒子 不能反抗下 做一些該小朋友認為 很難堪的事。
2/. 裸露身體 遊街 對一位 10 age的小朋友 的自尊心, 是很大的。

中間所影響的, 絕不是 我們能估計到。

記住:教仔千萬別令 他自尊受損!
2007-01-03 10:28 pm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但根據以上提及,這個案子的問題主要是在為父的在教養子女方面出了行為偏差。這個父親雖然有「養」這個兒子,但其「教」法似乎有點過激,而且這種激進的教法是否令兒子受教和正確地成長?真是有所存疑…
至於在整件事情中,甚少有提及老師或學校的反應。所以表面看起來,暫未能斷定是否「教不嚴,師之惰」。而且,古人所指的「教不嚴」,其實是針對老師給予學生知識那方面較多,當然亦有部份包括老師在教化之餘,對學生的品行有所關注之謂。而且,家長和老師都有義務去協助兒童的心智成長,但始於兒女是屬於家長的,家長對兒女的教養成最大的關鍵。
2007-01-03 10:14 pm
 老師始終都是外人,他們能夠所做的實在很有限,既不能體罰學生,即使大聲一點對學生都被野蠻的家長們投訴。故教導子女的最基本責任,必定是落在父母身上了;因為家庭是一個社會裡面最基本的群體,父母是有責任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長,試問你是跟父親姓,抑或是跟老師姓?
 法官判處被告接受感化,當然就是不想拆散這個非常家庭。要是這個非常父親還是違反感化令,法庭就不會容忍了。
 父母親既要子女孝順聽話,就要做好本份,教育子女成為一個良好公民。這非常父親顯然就是沒有做好父親應做的責任。因為父母就是一面鏡子,他們對子女做甚麼,將來他們就會對其子女有樣學樣。
 既然父親以不適合教育子女的方法去管教,法律亦要保障兒童在一個正常環境下成長。故我認為,法官對這位非常父親的判決非常適當。

2007-01-03 20:46:59 補充:
 如果父親用盡所有方法去教育他的兒子都教不成,那麼要一個像孔聖般的萬世師表去教他也是徒然。

2007-01-05 14:35:52 補充:
 畢竟你生了他下來,你就等如接受老天爺的條款,有責任去教好他。老是講晦氣說話沒有用,我雖然未做人的爸爸,但看見妹妹的兒子就算多調皮,我妹妹都盡力把他教好。如果證明該男孩的老師教學生有錯,教育統籌局就會採取行動。
參考: 個人觀點
2007-01-03 10:13 pm
一個人的好壞有多方面的因素影響~
父親是有一定的責任~
但如果父親是盡左力就可以~
老師亦一樣~
唔可以咩都怪哂一個人
參考: ME
2007-01-03 10:09 pm
我就覺得要罰受害男童的爸爸,因為他逼受害男童赤裸遊街示眾,這就好像男性偷拍女性裙底一樣,受害人也是被人強行逼的,所以我覺得要罰的不是老師,而是罰受害男童的爸爸。
2007-01-03 10:02 pm
凡事亦有因, 若硬要將責任歸咎於別人, 倒不如怪罪於社會也罷......

我覺得若然這等事情發生在古時, 又或是在鄉間, 情況又如何呢, 是否我們只懂將茅頭指向受害人家人, 什至於其師長呢???
2007-01-03 9:52 pm
u are right!!!!!!!!!!!!!!!!!!

收錄日期: 2021-04-18 20:34: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03000051KK0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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