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發現了 治癒愛滋病 的完美方法。應該公開 拿諾貝爾獎;還是定為商業秘密,收取愛滋病者 昂貴費用,賺取暴利﹖

2007-01-03 9:54 am
前者 能救活許多人,但只能致富,發不了達;
後者 則救不了那麼多人,但我會發達。

應怎樣取捨﹖



這是[假設]﹗
即是說,我未發現 治癒愛滋病 的完美方法。

回答 (3)

2007-01-03 10:07 pm
✔ 最佳答案
比我就會公開, 我相信你有商業頭腦的話, 公開左都會搵到足夠叫做「發達」的錢
否則你冇生意頭腦同手法, 有條方都未必一定會發達
開間公司, 之後公開個方法
我相信會有好多各地政府同機構搵你公司合作做呢樣野
到時除左有錢, 仲會有埋名聲
相反如果定為商業機密, 一來得唔到各國政府支持
二來好可能引來其他商業組織祕密地偷取成果
而且有時.. 一D有力組織好似好光明. 暗地裡都可能會用唔同手法做D唔見得光的事
到時錢又冇, 人又死埋仲唔抵
2007-01-03 10:03 am
政府有一條法律,意思大約係如果係一d情急或必要嘅時候,有尃利嘅野都要冇條件咁比政府用,所以,您最好定為商業秘密,(如果冇政治因數的話)
參考: 您
2007-01-03 10:03 am
當然公開啦...名留青史
唔一定賺唔到錢...
你賺在多架錢都帶不入棺材...
如果你發明到就可以幫到幾10億人免受愛滋病痛苦...
之後就算死左幾10年至幾百年都仲會有人提起你...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10: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03000051KK0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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