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要在香港賣貨物到大陸, 發票形式跟普通一樣可以嗎??

2007-01-02 10:34 pm
不熟對中國之貿易, 請各位幫忙一下回答, 謝謝.

1) 請問賣貨給大陸的客戶, 是開跟平常一樣的發票嗎??
(在香港交貨, 由客戶自己運往大陸)

2) 開發票到大陸, 一般納稅人或是小規模納稅人是否會有分別??

回答 (1)

2007-01-03 1:47 am
✔ 最佳答案
中國大陸是一個對外貿和貨幣有管制的國家,不要以為香港跟中國大陸有血緣就無管制,也不要理會別人點做大陸生意,人地有人地的走私漏稅方法,你問得這題,我就知道你不懂中國法律。

如果你是香港公司,賣貨物給中國公司,中國公司要有進出口權,也和你簽訂了進口合同,你才能依法進口,而大陸公司也才能依法匯出外幣給你找數。如果你中國買家無進出口權,他要找進出口公司跟你代簽進口合同才合法,但去年中國放寬了私人個體戶可以拿到進出口權,我不知道你的買家是否其一。
如果你的中國客人沒有跟你簽中國正式進口合同,你開什麼發票都無用,根本這個買賣是違法的。香港好多公司跟大陸做違犯買賣,但人地懂如何做,各行業不同,我不能教你,兼且我都不贊成違法貿易。

解答 1 :
中國大陸稅務法例是只有國家出的發票才是報稅的發票,其他發票不能報稅,中國發票有兩種:一是增值稅發票,一是普通發票。增值稅發票可以退稅,普通的不能。你香港公司開的發票給中國大陸根本不能報銷或者入賬,大陸會計不能承認,(除非是經合法外貿合同下的外來發票)。你開成點樣都不會承認。 當然如果你是因為CEPA 而在大陸登記成為個體戶,你大陸登記的公司就能開出普通發票。詳情煩請你了解CEPA 對香港公司的利益,見香港政府網站。

解答 2:
你這問題無意義,詳見上面我講。



參考: 經驗


收錄日期: 2021-04-29 18:39: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02000051KK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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