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e-mail內容係:
對不起 my name陳民 , i在民國94年6月29號,被人殺了,屍體埋在秀山
附近, if把這封信 刪除 話,your家人會在5天內 亡, if u在看到這
封信 24小時內,傳給30 人u家就不會鬧鬼,I am被逼ㄉ 請幫忙找到犯人 把
這封信發給 30 友, 0天後,u喜歡的人就會喜歡u。if u不 發,
your媽媽就會在50天後,被車撞 很靈(為了媽媽!還去傳 )
更新1:
咁我係唔係刪左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