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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翁Monopoly(
www.monopoly.com)是由Charles B. Darrow(1889–1967)於1933年創造出來的遊戲,自薦至Parker Brothers發行,結果以干犯52個設計錯誤而被拒。經修改後達路找朋友印刷後放到百貨公司售賣,大受歡迎 ,於是再找Parker Brother洽商合作。七十多年後的今天,大富翁成了全球最出名的版圖遊戲。而且為吸引更多玩家,每隔四年,都會舉行大型世界性比賽,冠軍獎金可達15,140美元。
大富翁已發行至八十多個國家,被翻譯成二十六種文字,而你只要搜尋拍賣網站,例如ebay,就不難發現成百上千種不同版本的大富翁遊戲,以及更多的相關產品。每種大富翁有不少獨特之處:最明顯的就是地方名上的不同。另外有些是大富翁錢的樣貌不同(迪士尼版用卡通鈔票、歐羅版含有硬幣),有些是骰子不同(1998世界盃是用兩粒12面骰),有些是棋子不同(例如香港回歸版有洋紫荊),各具特色,因此別具收藏價值。而近來在本港市面各家玩具店、文具店流通的大富翁主要有香港版、中國版、香港木盒珍藏版和迪士尼版。
歷史
美國Parker Brothers於1935年11月5日發售大富翁。英國版於1936年由Waddington Games推出。大萧条時大富翁在美國漸受歡迎。
雖然大多數人認為大富翁係由Charles Darrow發明,但其實早於1904年,Lizie J. Magie已為一種類似的遊戲“大地主遊戲(The Landlord's Game)”申請專利。這遊戲發展成不同的版本,有些人喚它作“大富翁(Monopoly)”。Charles Darrow擅自把“大富翁”的專利權賣給Parker Brothers,目前已經成為孩之寶(Hasbro)集團旗下的產品。
早期在華文地區並沒有正式授權版本的地產大亨,許多當地的遊戲公司便將其中文化,稱之為「大富翁」,但孩之寶現在已經正式將Monopoly重新翻譯為「地產大亨」,並在華文地區推出香港版、台灣版等不同地區性版本。
遊戲策略
遊戲的運氣成份高,玩家的位置全靠擲骰子決定。因為物業可能已被較早擲骰子的玩家購買,最後擲骰子的玩家往往比其他人不利。雖然如此,遊戲策略能大大提高勝出的機會。六人作賽時,很大機會沒有人能靠運氣買下同色的地。如果不交易換地,遊戲將沒完沒了進行下去。
以下要注意的地方:
* 遊戲初段入獄應儘早繳交罰款出獄,爭取機會購買土地。到了遊戲末段,當大部分玩家都已發展其勢力範圍時,入獄可使自己免墮入他人之物業,此時則應運用三次擲骰子機會,延緩出獄時機,增加他人踏中自己土地之機會。
* 交「入息稅」時,遊戲者要立即決定付二千元或交總資產的百分之十。
* 在自己物業只建一至兩幢房子不是成功的投資。三幢房子的租金比一、兩幢房子的租金高出兩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