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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說文的定義
論說文可畫分成議論文及說明文:議論文以發揮自己主張,說服別人為目的,偏於主觀的判斷;說明文則旨在解釋事物,說明意義,使人得到知識,偏於客觀的敘述。所以,議論文通常帶有說明的成分,說明文則往往帶有議論的性質。
(2)寫作要點
就內容言,論說文有三大要素,即論點、論據及論證:
1.論點:作者在文章所表明的觀點和主張
2.論據:用來證明論點的根據
3.論證:運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
總而言之,寫論說文時,論點要明確、論據要充分、論證要嚴謹,才能使人心悅誠服。
1.論點
論點是文章的綱領,論點的確立,直接關係議論的成敗,所以選擇論點時,必須正確、鮮明。論點正確與否,視乎論據是否充分、論證是否嚴謹。至於論點鮮明,就是說作者的立場必須清晰,贊成甚麼,反對甚麼,必須斬釘截鐵,切忌前後矛盾。
2.論據
確定了論點,就要找出支持論點的論據。論據一定要確實可靠,不能胡亂杜撰。而且要選擇最具代表性的。一般而言,論據可以是客觀的事實,也可以是合乎考驗、經過驗證的理論。
3.論證
論證是運用論據證明論點正確的過程及方法。論證的形式有兩種:一是立論,二是駁論。
3.1立論
就是從正面建立自己的論點,其方法有以下幾種:
3.1.1演繹法
以基本原則為前提,然後提出適用於這原則的個別例子,再對個別例子下判斷。
3.1.2歸納法
綜合眾多事例,指出其共同特點,歸納出一般的原理和結論。
3.1.3例證法
是以令人信服的事例來證明及支持某個觀點。
3.1.4引據法
引經據典,援引格言、諺語來說明事理,以證明論點正確無誤。
3.1.5比喻法
透過富形象性的比喻來加強對論點的證明。
3.2駁論
至於駁論,就是反駁對方的見解或主張,並借以闡明自己的觀點。反駁的形式可分為三類:反駁論點、反駁論據、反駁論證。
3.2.1反駁對方論點:針對對方的論點進行反駁,並指出其荒謬、虛假之處。
3.2.2反駁對方論據:通過反駁對方論據來駁倒對方的論點。
3.2.3反駁對方論證:通過駁倒對方的論證來駁倒對方的論點。
駁論的具體方法,除可直接指出對方的錯誤外,也可以借用上述立論的幾種方法。
(3)寫作技巧
結構須具備嚴謹、層次分明的特點。論說文的結構,通常包括三個部分:
引論:提出中心論點,即指出問題
本論:對中心論點作出論證,即分析問題
結論:作出結論,即解決問題
1.引論
引論的寫作要點是力求簡潔明白,切忌離題萬丈,必須緊扣題旨。而引題的寫作方法,有以下各種:
1.1解題法
解釋題目,說明關鍵字眼的含意。
1.2破題法
開門見山地點破文章主題。
1.3引題法
引用成語、名言及諺話來作文章開端。
1.4設問法
就文章所論題目,自設問題,通常自行即時回答。
2.本論
本論是論說文的主體,即對論點進行論證的過程。而論證結構可分為兩類:
2.1並列式
即將各分論安排在幾個平行的段落層次上,從不同的層面對中心論點展開論證。
2.2層遞式
即在提出文中論點後,圍繞中心論點逐步設置各分論,層層深入地闡述中心論點。
3.結論
目的在於收束全文,呼應前文的重點,使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論說文的常見結論方法,有下列幾種:
3.1總結法
扼要整理前文的觀點。
3.2引句法
引用名言、成語或格言來結束文章。
3.3勸諭法
以勸告方式作結,鼓勵讀者作出適當行動。
3.4設問法
不把結論直接說明,改以疑問收束。
3.5呼應法
與首段文意互相呼應,令文章結構更為嚴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