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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兩個階段。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各中學可自行訂定接受小六學生申請的日期,惟該日期應在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至二○○四年二月二十日期間。小六學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各參加派位的中學,可預留不多於20%的中一學位,自行取錄學生。
申請的中學不受地區限制,但學生只可向一所在《申請自行分配中一學位手冊》內列出的中學申請。否則,其獲得自行分配學位的機會將被取消。
有關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中學及其申請日期,家長可向子女就讀的小學索閱《申請自行分配中一學位手冊》。
中學可按本身的特色和辦學理念自行取錄適合的學生,但必須公布有關收生準則及比重。
學校可設面試,但不可設筆試。
獲得取錄的學生,在統一派位時不會再獲分配另一學位。但如未獲取錄,則會經統一派位程序獲派中一學位。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結果將在二○○四年七月中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布,家長毋須向學校查詢。
家長在決定申請前,宜先瞭解有關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及收生準則。
家長亦應考慮子女的能力、性向及興趣,以作出適當的選擇。
家長可向子女就讀的小學徵詢意見及參考有關學校的資料。
統一派位階段
統一派位是以學校網、派位組別、家長選校意願和隨機編號作為分配準則,有關要點簡述如下:
學校網
按地方行政分界,全港共劃分為18個學校網。
每個學校網包括本區參加學位分配的中、小學及他區提供學位予該網的各類中學。
學生所屬的學校網為其就讀小學所在的地區。
若學生因遷徙或住於他區而希望轉學校網,可申請跨網派位。
派位組別
學生的派位組別是根據他們經調整後的校內成績劃分,有關處理如下:
首先將學生在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下學期的校內成績標準化。
再用學校在1997/98、1998/99及1999/2000三個學年的學能測驗成績的平均值調整校內成績。
然後將同一網內各校學生經調整後的積分按高低排列次序。
最後將他們平均劃分為三個派位組別,每個組別佔網內學生的三分之一。
家長選校意願
教育統籌局會在二○○四年四月下旬發給每一小六學生所屬學校網的「中學一覽表」。家長可在該一覽表內選出最多三十間中學,並按選校意願順序填寫在選校表格內。
學位的分配會根據家長選校的先後次序按派位程序進行。
隨機編號
電腦於執行派位前會分配給每個學生一個隨機編號,用於決定同一組別學生獲分配學校的先後次序。
「隨機編號」與「學生編號」或學生的個人資料無關。
派位程序
學位分配是以學校網為單位。
電腦首先按照第一派位組別學生的選校意願次序派位,同組的學生均獲分配學位後,電腦再按同一程序處理第二組別的學生,最後分配第三派位組別的學生。如果某一所中學的學位求過於供,則電腦會優先分配學位予同一組別內「隨機編號」較小的學生。
在審視過所有學校選擇後,如學生仍未獲分配學位,電腦會為他們分配一個網內尚餘的學位。
直屬及聯繫學校制度
直屬及聯繫中學經扣除重讀生及校方自行分配學位後,可為其連繫小學分別保留最多百分之八十五及百分之二十五的學額。
第一及第二派位組別的學生,如以連繫中學為首選學校,便有資格獲派保留學位。如學校選擇全收三個組別,則第三組別的學生亦符合資格。
若符合資格的人數多於保留的學額,電腦便會按學生的派位組別及隨機編號的先後,依次序分配學位直至保留的學位額滿為止。
有關統一派位和直屬及聯繫學校制度的詳細情況,請參考載於「中學一覽表」內的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概要和填寫選擇學校表格須知。該文件將於二○○四年四月下旬隨「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分發。
www.emb.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1579/sspa leaflet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