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問題 (急急急) !!

2006-12-24 12:47 am
我係依間公司做左十個月
我岩岩俾人炒左 ~ 公司開支票俾我只係得今個月既人工 ~
我只點解得咁少 ., 佢話因為我一個星期唔返工一日, 又冇通知公司
話我曠工, 有權唔俾一個月代通知金, 同埋雙糧俾我,

問題 1, 我想知我有冇權去勞工處告間公司, 拎返我既雙糧同代通知金呢 ?
問題 2, 曠工既定義係乜 ?

回答 (4)

2006-12-24 2:31 am
✔ 最佳答案
回答1: 你絕對有權去勞工處, 不過不是告公司, 而是追回你的合理遣散費, 因為根據法例, 除非你犯了很大的過犯, 例如偷東西, 曠工等. 但是你的公司在程序上也出了錯, 因為照你所說, 你是長期的曠工, 所以公司應該給予你至少兩封警告信, 才能唔俾代通知金和雙糧去抄你. 所以你絕對有權去勞工處. 不過我只能夠說, 追回的機會是一半一半, 因為你公司的確有大量証據, 証明你曠工.

回答2: 曠工麻, 很簡單, 就是無故不上班.
參考: 勞工處
2007-01-24 1:22 am
你係有權去勞工處,不過我唔認為你可以好輕易咁追得番。

你曂工己經係事實,唔一定要比警告信你喎,我公司就試過啦.... 話炒就炒。 去過勞工處都話伙記唔著..... 咁你自己諗下囉,,,,,
2006-12-24 7:23 am
曠工係你無通知請假而無故缺席, 以你一個星期都唔返工, 便等於曠工
勞工處也寫明僱主有權因僱員不守規則, 如曠工, 而能合理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支付代通知金,
至於雙糧, 唔好講有無得俾, 你都未做夠一年, 點會有雙糧
2006-12-24 1:11 am
先答你 曠工既定義是:突然間冇返工又冇致電通知僱主因何事決籍而請假, 又不是法定假期和老闆並冇事先批准的假期而無故冇返工, 便是曠工.
曠工是一種嚴重的操守行為過失.就算勞工處告間公司亦好難告得入,因為在你新入職時公司會給你簽顧佣合約,除非你冇簽.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11: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23000051KK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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