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追討途徑????

2006-12-23 7:16 pm
係買新樓過程中,地產代理聲稱因自己與發展商有溝通,可以經由代理申請給予1%回贈。但完成買樓過程後,代理一直只說發展商唔願意再給予回贈。而且每次與代理聯絡,代理都話自己開會當中(因為代理係manager級)會再回覆,但沒有一次回覆。想請教有沒有追討途徑???而代理係售樓過程中有沒有欺騙成份(其實那1%回贈是買樓的重要因素,如果沒有是未必會買的)???

另外,如果想放售,可不可以另選第二間物業代理公司,雖則那物業代理曾稱會幫忙放售(還說因自己的身份一定可以,會出動旗下代理盡力放售), 但他的行為已沒有說服力同不可信。
更新1:

謝謝回覆的朋友...那樣又可唔可以向消委會投訴那沒有誠信的代理...因為都不敢肯定他所說的1%回贈是發展商合法還是私下回贈...擔心到頭來追唔到! 再一次感謝~~

回答 (2)

2006-12-24 8:15 pm
✔ 最佳答案
根據地產監管局的指引, 地產代理必需對要對任何發出的廣告, 宣傳, 和任何的承諾付上完全的責任的, 如果任何地產代理沒有履行承諾, 客人是可以向地產監管局投訴的, 如果事情屬實, 地產代理是會遭受到紀律處分的, 嚴重者更會遭受停牌的處分的。

任何的承諾, 最好都是在文件上寫得很清楚, 雖然口頭承認都是有效的, 但舉證往往都很困難, 為什麼不白紙黑字訂立好合約, 以免無謂的爭拗。

但很多時候, 發展商都很遲才發出佣金的, 所以我的公司會在合約上清楚的寫明當收到佣金時, 7日內把回贈的金額交給買方的。

至於委託那一間地產代理, 你是絕對有權有任何的選擇的, 和之前的回贈, 只要你之前合約上沒有給限制。 所以, 如果你也沒有訂立任何的獨家代理的合約, 你當然有權選用任何其他的代理。
2006-12-23 11:09 pm
(1)可以追資料如下:-





小額錢債審裁處
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工作是甚麼?
小額錢債審裁處以快速、非正式、且花費不多的形式,處理不超過5萬元的申索。小額錢債審裁處雖屬法庭,卻無須像其他法庭一樣嚴格依循證據法規則,當事人一般不可由律師代表,必須親自出席聆訊。







何謂小額錢債申索?
小額錢債申索是指涉及款額5萬元或以下的申索。小額錢債審裁處主要處理以下幾類申索︰

債務
服務費
財物損毀
已售貨物
消費者提出的各種申索
小額錢債審裁處並不受理下列申索︰

工資
土地收回
贍養費
放債人的貸款
短暫或永久形式的誹謗
假如申索額超過5萬元,也不得分拆為多宗個案辦理,使每宗個案不超過5萬元的限額。但你可以放棄超額部分,以便提出申索。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的職員可以就你的申請給予一般指導,但不能提供法律意見。







提出申索前
你在提出申索前,應先考慮如果申索成功,欠債人是否有足夠資產還款。並請緊記,舉證責任在於申索人,而非欠債人。請以書面形式通知欠債人,列明所索款額及事由,也可以向他表明你正考慮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







假如我決定提起申索,該怎麼辦?
手續很簡單。首先,到審裁處登記處索取表格1及表格2︰
在表格1(申索標題)內填寫:

提出申索的人、商號或公司(即申索人)的全名及地址
被申索的人、商號或公司(即被告人)的全名及地址
— 如果被告人屬有限公司,你須提供該公司的註冊地址。
有關資料,可向公司註冊處查詢(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十三樓)。
— 如果被告人是獨資或合夥經營者,你須填寫該東主或合夥人的主要業務地址及/或住宅地址。有關資料,可向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查詢(地址:香港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四樓)
在表格2(申索書)內

列明所欠款額,向被告人提出申索的理由和款額的計算方法。
假如你以個人身分申索,你本人應在表格2簽署;如以合夥經營人身分申索,則應由商號合夥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人簽署。如以有限公司身分申索,則應由董事、公司秘書或經授權的職員簽署。
所有表格均可以中文或英文填寫。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展示了填妥的表格樣本,以供參考。本處職員樂意為你提供協助,但請勿要求他們代為填寫表格。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sc.htm#2

(2) 另如果沒有簽獨家代理,您可以放多間公司, 如果有簽便以上述理由取消代理權


收錄日期: 2021-04-18 20:35: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23000051KK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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