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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中 區 警 署
圖片參考:
http://www.hkpjpc.org.hk/~c/ming/photo/pcstion.jpg
位 於 荷 里 活 道, 建 於 1864年, 是 本 港 歷 史 最 悠 久 的 警 署 之 一, 1995年 被 列 為 法 定 古 蹟。 長 期 作 為 香 港 警 察 總 部, 曾 稱 為 「中 央 警 署」, 又 稱 「大 館」。 1841年 查 理 士 義 律 (Charles Elliot) 委 任 第 二 十 六 步 兵 團 的 威 廉 堅 上 校 (Captain William Caine) 為 香 港 的 首 席 裁 判 司, 負 責 本 港 的 治 安 工 作。 當 時 的 辦 公 室 只 為 一 草 棚, 座 落 於 現 時 中 區 警 署 的 毗 鄰。 數 月 後, 堅 的 臨 時 辦 公 室 改 建 為 監 獄, 同 歸 其 負 責。 與 此 同 時, 警 隊 在 中 區 、 香 港 仔 、 赤 柱 等 地 先 後 成 立 警 署, 但 也 只 是 簡 單 的 建 築, 例 如 1841年 至 1843年 間 最 早 建 成 中 區 警 署, 僅 限 於 現 時 的 男 警 衣 室 及 港 島 衝 鋒 隊 所 在 的 範 圍。
1850年 至 1860年 代, 中 國 發 生 太 平 天 國 事 件, 大 量 難 民 逃 至 本 港, 港 府 為 了 應 付 驟 增 的 人 口, 遂 於 不 同 地 區 設 立 警 署。 現 在 所 見 的 舊中區 警 署, 便 是 在 這 個 背 景 下 興 建 的, 其 後 更 成 為 警 察 總 部。 1905 年 舊 中 區警 署 兩 旁 分 別 建 成 了 域 多 利 監 獄 和 中 區 裁 判 署 (曾 作 為 中 區 刑 事 總 部) , 由 於 警 隊 規 模 日 大, 所 以 在 頂 樓 多 加 建 一 層。 1919年, 中 區 警 署 在 荷 李 活 道 10 號 另 加 建 一 座 四 層 高 的 大 樓 (曾 作 為 港 島 警 區 總 部)。 大 樓 主 要 以 水 泥 建 成, , 較 高 的 部 份 則 以 紅 磚 砌 成。 而 最 具 特 色 者 為 警 署 內 的 兩 尊 古 炮。 1925年, 在 西 北 面 再加 建 一 座 兩 層 高 的 樓 房, 用 作 存 放 槍 械 及 彈 藥。 其後 改 為 港 島 交 通 意 外 調 查 組 的 辦 公 室。
1920至 1923年 間, 中 區 警 署 內 設 立 了 警 察 訓 練 學 校。 當 時 的 學 警 要 學 習 刑 事 法 、 警 察 管 理 、 槍 械 使 用 與 體 能 訓 練 等, 與 現 今 的 課 程 相 比 實 不 遑 多 讓。
第 二 次 大 戰 後, 香 港 警 察 總 部 遷 至 灣 仔 軍 器 廠 街, 中 區 警 署 從 此 不 再 擔 任 警 察 總 部 的 角 色。
2004年12月17日,中 區 警 署 交 回 政 府 有 關 機 構, 作 未 來 發 展 用 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