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作為反方即要支持實用性比娛樂性大,而這方面你可以尋找一些數據性的例子去支持
例如:平日上開的網頁都會有較多的實用性,主要是你可以透過互聯網收取世界各地的訊息及新聞,而提供閣下娛樂性的不是互聯網,而是經互聯網收取的影片,遊戲,影音等等,只不過是該些程式提供閣下娛樂,而不是互聯網提供娛樂,而且要講到互聯網的娛樂性,都一定是有實用性才能產生娛樂,(何解?)因為從你一登入互聯網的第一刻已經是實用性的表現了,閣下可透過互聯網作取任何經互聯網發放和收取,當中的方便就是實用性,一般人用慣了才不當以是一會事而已....
2.你一定要猜測對方會有什麼在互聯網娛樂性比實用性大的重點,相對地可以做準備功夫
例如:因為現在時下好多年青人都會使用互聯網,有多於半數的都會用作娛樂~(chat room,聽音樂,online game,msn,e-mail,icq)所以娛樂性已經多於實用性!
反例:其實娛樂性的確係不少,但是所謂的互聯網(chat room,聽音樂,online game,msn等等...)都是有實用性的例子存在,例如:有好多學生都會透過(e-mail,icq,msn作討論,作業功課等等)
真真正正只有娛樂成份的莫過於(遊戲,影片,音樂等等)當中包括不少實用性,你只要安在家中就可以享受到(遊戲,影片,音樂)十分方便實用!更有網上服務(如:購物)因此整個互聯網都是有實用性的方便,快捷才有娛樂!
3.你可以找朋友先來一次熱身,大約你就會知道辯論時需注意的事宜,有什麼優點,缺點即時出現...
4.辯論時除了口才,最重要是信心,你有說服力,你較大聲,人家都被你嚇倒,連自己有什麼重點都一時想不起來...(即是講個!勢!字)
5.較多理據性的資料,不要加入太多個人意見!其他人的評分,心裡有數!
參考: 就你問互聯網的娛樂性比實用性(反方)的題目去辯論,這已經是一個實用性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