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生要幾多歲才可以「兼職」或做「暑期工」?

2006-12-21 12:06 am
以我所知,做「童工」是犯法的,但如果真的想找些工作賺點錢,例如做「兼職」或「暑期工」至少要幾多歲才可以做呢?

回答 (5)

2006-12-21 12:39 am
✔ 最佳答案
根據《僱傭兒童條例》﹕「兒童」指年齡未滿15歲的人士。

其實香港法例規定,年滿15歲的人士必須攜帶身分證外出,這意味著15歲是一個分水領。
但《僱傭兒童條例》對童工的內容有更詳細的規定。
. 未滿13歲的兒童不能從事任何工作。
. 唯一例外﹕兒童藝員不受年齡限制。
. 13-14歲的兒童可在非工業機工作但須父母同意及滿足一些要求。
. 13-14歲的兒童按教育程度再有不同的規範,如下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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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不得僱用兒童在工業經營內工作。未滿13歲的兒童更不得受僱在任何行業工作。13歲或以上的兒童則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不過,若他們尚未完成中學三年級教育,則須接受全日制學校教育及須受其他限制,有關詳情將於下文闡述。

年滿13歲但未達15歲的兒童,若修畢中三課程,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工作,惟須受下列條件限制:

其父母須向準僱主出示該兒童修畢中三課程的證明;
其父母須書面同意該兒童就業;及
該兒童不得
在上午7時前或晚上7時後受僱;
在一天內受僱超過8小時;
連續工作超過5小時而沒有不少於1小時的用膳或休息時間;及
搬動超過18公斤的物品。

僱用年滿13歲但未完成中三教育的兒童
僱用年滿13歲而尚未完成中三課程的兒童,除上述規定外,須受下列的附加限制:

其父母須向準僱主出示該兒童的有效在學證明書;
僱主不得在以下情況僱用該兒童-
上課時間內;
於學期內
在上課日超過2小時,或
在其他日子每天超過4小時;
在暑假期間每天超過8小時;及
下列職業或場所
有酒精類飲品出售及供飲用的場所,
在公眾地方處理垃圾,
處理或運送危險品,
操作涉及切割、碾磨、滾轉、壓平、壓碎等動作的危險機器,
在舞廳、桌球室或賭博場所,
在公眾娛樂場所,但非牟利的演出除外,
在酒店、公寓、熟食店、咖啡室或酒樓等機構的廚房,
在室外離地三米以上清潔窗戶,
在屠場或屠房,
在理髮店或按摩院。

2006-12-20 16:42:26 補充:
總括來說,十五歲便可以自由「兼職」及做「暑期工」。十三至十四歲不能在工業機構工作,須要家長同意並受若干限制。十二歲或以下兒童除了兒童藝員外一律不能工作。

2006-12-20 16:46:27 補充:
不好意思,應該是《僱傭條例》中的《僱用兒童條例》,而不是《僱傭兒童條例》。請留意。參考網頁(勞工處)﹕http://www.labour.gov.hk/public/lid/child2.htm
2006-12-21 7:43 pm
bb仔都可以做野搵$ (宝貝計劃)家長同意咪得囉 !!
2006-12-21 6:56 am
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 57 章)

《僱傭條例》是規管本港僱傭條件的主要法例。該條例自1968制定以來,經大幅修訂,目前為僱員提供全面的僱傭保障和福利,其中包括:

工資保障
休息日
有薪假日
有薪年假
疾病津貼
生育保障
遣散費
長期服務金
僱傭保障
終止僱傭合約
保障僱員不會因參與職工會活動而遭歧視
按此可獲得更多有關《僱傭條例》 的資料

《職業介紹所規例》

附屬於《僱傭條例》的《職業介紹所規例》對職業介紹所的運作加以規管。規例的主要條文包括:

所有職業介紹所在經營任何職業介紹的業務之前,必須向勞工處申請牌照;
有關牌照的申請, 最遲須於開始營業前一個月,以指定的表格向勞工處處長提出;
由發牌日起計,牌照的有效期是12個月。續期的申請最遲須於牌照屆滿前兩個月提出;
職業介紹所向求職者收取的佣金額,不得超過該求職者獲安排就業後所賺取的第一個月工資的10%;
任何職業介紹所如違反法例規定,可被檢控和撤銷牌照。


《僱用兒童規例》

附屬於《僱傭條例》的《僱用兒童規例》規管在所有行業僱用兒童的事宜。兒童是指不足15歲的人士。規例的主要條文包括:

禁止僱用未滿 15 歲的兒童在所有工業經營內工作。
13 歲及 14 歲的兒童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內工作,但如他們未完成中學三年級課程,則須接受全日制學校教育及符合其他旨在保障他們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的條件。
禁止未滿 13 歲的兒童受僱。然而,為了發展藝術及培訓人才,勞工處處長可特別批准兒童受僱為藝員,並訂定某些嚴格的條件。
《僱用兒童規例》不適用於與根據《學徒制度條例》(第47章)註冊為學徒的兒童有關的情況。



《僱用青年(工業)規例》

附屬於《僱傭條例》的《僱用青年(工業)規例》對受僱於工業界青年的工作時間及一般僱傭條件加以管制。青年是指年滿 15 歲但未滿 18 歲的人士。規例的主要條文包括:

工業界青年的工作時限 工作時數和工作日數的上限
每天工作時數 8小時
(只可在上午7時至晚上7時之間)
每星期工作時數 48 小時
每星期工作日數 6 天
連續工作時數的上限 5 小時,其後須有不少於半小時的用膳或休息時間。

規定僱主需於工作場所當眼處張貼經勞工處審閱的青年工工作時間表,列明青年工的工作時間及休息日安排。

禁止更改許可工作時間及休息日,除非在更改實施前的48小時,已將更改通知書送達勞工處處長。

禁止青年超時工作、在夜間工作,以及在休息日和法定假日工作。
禁止青年在場或石礦場從事地底工作,或在工業經營內擔任涉及開掘隧道的工作,以及搬動對他們的年齡和體格來說,屬過重的物品。
禁止青年受僱於危險行業。 http://www.esd.gov.hk/app/app4004c/a.htm
最好去勞工處網
2006-12-21 12:43 am
要16歲先可以出黎做野..

不過16歲做黎做去都係做M記, KFC個d..
倒不如而家讀好d書.. 等大個搵份好d既工喇///
2006-12-21 12:09 am
至少要16歲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4: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20000051KK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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