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了:
資金來源是
1. 是從媽媽戶頭付款, 部分是兒子薪水存起來的, 部分是媽媽賣掉舊屋(媽媽名字)的錢, 約一千萬
2. 向阿姨短期借貸兩百萬
這樣會有贈與問題嗎? 要怎麼節稅呢?
請達人幫幫忙, 感激!!
完全不懂稅務的人....
更新1:
請問房屋貸款是可以扣除的金額嗎? 假設我媽付頭款300萬, 其餘900萬是房貸, 再假設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以及房屋評定現值是800萬....房屋直接買我的名字, 房貸也是我去借的, 請問贈與稅怎麼算呢 ?? PS. 1. 阿姨那200萬當作是我媽借來付頭款的 2. 房貸由我戶頭支出, 我媽私下領現金給我 or 我媽在年初即給我111萬, 我當做整年房貸支出, 每年做一次 這樣操作可以嗎??? 有沒有要注意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