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期間開車出事,老闆要我提供報案証明給它coa保險,我是否比區,

2006-12-20 6:20 am
我職業係行街,自己揸電單車出街做嘢,行車時出事,算工伤,,應有4/5人工,但公司有买保險,如果我提供証明給它,甘保險賠償是給公司還是賠給我呢,如果給公司,公司是否應該給我呢,如果我不提供証明甘我可以自己可以去福利處報嗎?

回答 (2)

2006-12-21 4:27 am
✔ 最佳答案
所有公司都必須為員工購買勞保,而且你是受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因此無論怎麼情況下,只要你是因工受傷,都會得到賠償的。

現在你因工受傷,公司應該會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而且不限於你的薪金,還另外包括你的工傷醫療補償。一般來說是工資的 4/5 。另加醫療津貼,每天不超過一百元港幣。

所以...你必需提供報案証明及醫生紙 & 單據給公司,公司才可以向保險公司追討的。

另外公司還要向勞工處報告發生工傷事故(非死亡事故要在14天內申報)。要填form,表格有幾種,視乎工傷程度而定 (如果喪失工作能力超過3天,要填表格 2),所以你提供的資料是很重要的。

會建議你將自己提供的証明一式兩份,而醫生紙亦最好留有副本。

如果工傷不超過七天,是不用勞工處判傷的,
僱主可以與員工直接協議付款後再向保險公司取回金額的。
2006-12-20 6:43 am
要睇你公司買是全保或只是第三者,如果是全保,保險公司會賠全數,包括你的醫療工傷,但是如果只是第三者,咁樣就要睇你公司的安排!如果你是交通意外,不論過失,都去交通意外傷亡組申請援助!


收錄日期: 2021-04-23 16: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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