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工保險

2006-12-19 6:11 am
新員工在十一月尾才入職,但它在十二月八日不小心在工作間從梯上跌下來,醫生開給他七日假紙,其實公司都有幫員工買集體的勞工保險,我可不可以幫他向保險公司Claim 回他工傷期間的薪金呢? 他的補償薪金怎樣計算呢? 要怎樣報給勞工處知呢?

回答 (2)

2006-12-19 7:14 pm
✔ 最佳答案
佢會受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

現在他因工受傷,應可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亦不限於他的薪金,還外他的工傷補償。 關於保險部份,你可以你的保險中介人或承保你公司勞保的保險公司詢問詳情。你的中介人應該會指示你應該點做。(我建議如果你張勞保是經agent買,最好都係打俾佢,佢會協助你完成手續。)

現在你要做的,是要向勞工處報告發生工傷事故(非死亡事故要在14天內申報)。要填form,表格有幾種,視乎工傷程度而定。(你的情況,屬員工喪失工作能超過3天,要填表格 2)。交表要注意公司所在地區,交到不同的辦事處(不同地區的事情,是由不同地區的分區辦事處負責)。(我會建議你先影印填好的表格,方便跟進。另,亦建議你把表格給保險agent睇一睇,因為你填了不合適的資料,可能會延誤賠償程序。但如果你份保是直接向保險公司買,那要自己小心點填了。)

下面這個網址會幫到你,勞工處的表格及分區辦事處的地址,亦可以在這裏download: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ecd/ResourceKitEC.swf

我幫客搞過幾次claim,唔太複雜,但唔識做要花少少時間要了解一下手續。

如果你對上述的內容或相關的事宜有任何問題,可以隨時電郵給我,我會盡力回答。我的電郵是公開的。 [email protected]
2006-12-19 10:08 pm
當然可以啦 ! 一般來說是工資的 4/5 。另加醫療津貼,每天不超過一百元港幣。

通知勞工處是要填寫表格二的,一式兩份,連同醫生紙副本寄往最近意外發生地點的僱員賠償辦事處便可以了。

如果工傷不超過七天,是不用判傷的,僱主可以與員工直接協議付款後再向保險公司取回金額的,當然要勤力一點追討啦 !


收錄日期: 2021-05-03 12:34: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18000051KK0447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