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賭博既影響,,勁急!!

2006-12-19 5:19 am
賭博對一個家庭會有點既影響,,有冇d新聞實例..??

回答 (5)

2006-12-19 6:03 pm
✔ 最佳答案
 愈來愈多跡象顯視,香港政府有意擴大合法賭博的範圍。對此,社會上反對的聲音不多。與其他包含一定程度不道德色彩的行為(Vices)不同,賭博相對而言較容易為人所接受。這一方面是因為賭博被認定為造成的傷害較少,也較間接。賭博行為也常常被賦予一些正面的價值,例如作為一種娛樂與社交的媒介。因此,很多社會都不會對賭博行為嚴格地加以限制,很多時政府甚至扮演著推動,甚或是主動參與的積極角色。

  賭博造成的禍害,有時不容易察覺;很多人認為與賭博相關的各種負面後果,往往是十分間接的,不少人認為只要控制得宜,問題不至於變得太嚴重。

  正因為這樣的一種輕率取態,令帶有賭博性質的行為和活動愈見普遍,其對社會心態做成的影響,也就更難得到合理的重視。

針對少年人的博彩遊戲無處不在

  賭博活動對兒童或青少年會構成甚麼影響?對此問題各方面的理解並不一致,各地的研究甚至會出現相互矛盾的結果。有學者認為賭博習性始自成長早期;也有人認為成年人對自身擁有並能掌握的機會不足,才是引致賭博行為之主因。

  要對上述問題作出判斷,視乎如何理解「賭博」一辭之含義。從廣義上去理解,帶有博彩性質之活動,往往會披著「遊戲」或「娛樂」之面紗,滲入日常生活之中。早年在英國之一項研究,發現高達六成二年歲介乎十一至十六的少年人,會以賭博之心態來參與街頭之小型售賣機活動。這就如我們在街頭巷尾,或在商場和小舖前擺放之「扭蛋」遊戲。根據上述研究,小朋友在投入一個硬幣時,並不一定對遊戲機內之小玩意特別感興趣,而是在轉動那旋扭時所帶有的不確定性包含著「博彩」的「趣味」。在成長早期經常參與這一些活動,會不會加強青少年的賭博心態?這一點值得留意和作更深入之研究。但在遊戲中追求博彩的刺激,卻明顯是不少青少年的共同經驗,不少青少年更是樂此不疲,流連忘返。大街小巷的遊戲機中心內,不少遊戲機都帶有賭博性質,法例雖然規定十六歲以下或穿著校服之學生不得進入,嚴格遵行的人卻不多。有時,執法人員也以「不外是遊戲」之心態來面對。青少年之賭博意識往往就在這些看似無傷大雅的小玩意中孕育。

  一九七五年時,美國密芝根大學的研究就指出青年人往往比老年人更容易為賭博活動所吸引;有一些博彩活動,例如透過角子機或遊戲機進行的博彩,更是以青少年為主要對象,部份年輕人更會因參與這些活動而染上嗜賭之習性。

合法賭博對青少年成長影響深遠

  由政府主動開闢和提供合法之賭博渠道,經常都會有一些堂而煌之的理由。「賭博難以禁絕」、「有一些賭博的形式帶有濃厚的娛樂性質」、「寓禁於徵」、「開闢收入來源支持慈善事業」、「打擊非法賭博」、「防止犯罪集團操控」,也包括「保護青少年兒童不受賭博活動影響」,這些都可以是擴大合法賭博的理由。事實上,上述一些目標往往不因賭博變成合法而得以達致。

  無論合法賭博以甚麼方法,意圖隔絕青少年的參與,讓他們不受影響,事實都只能証明成效有限。擴大合法賭博的範圍,客觀上也提升了賭博活動的合理性與認受性,青少年也只會認為賭博是「正常」的行為。英國是最早有合法賽馬活動的國家,對隔絕兒童參與也早有規定。但早在六十多年前,已經有教育工作者的研究得出結論,小至十一歲的兒童都認為賭馬是正常不過之行為。有些更在家人默許下,或在暗地裡參與。

  就算青少年或兒童未能直接參與賭博,有機會接觸賭博的環境及氣氛對他們也有重要的影響。美國的賭城拉斯維加斯在十多年前開始大力拓展「賭博旅遊」,針對的不單是成年人,還包括一家大少。該地在九十年代陸續建立的渡假酒店和賭場,大都附設兒童遊樂設備,被形容為「有得賭的迪士尼樂園」。家長們一邊在賭檯上搏殺,孩子則在另一邊玩樂。該等玩樂設施都強調與賭無關,也沒有証據說孩子會對賭檯上的活動比兒童樂園的玩意更有興趣。但讓兒童暴露於這樣的氣氛下,卻有濃厚的示範效應,他們會視參與賭博是成長後之必然行徑,也更傾向接受博彩是正常的成年人行為。客觀上,這與鼓勵賭博,訓練新一代的賭博參與者有何分別?香港政府在千禧賽馬和發售馬票上之安排,就算沒有鼓勵青少年參與賭博的意圖,效果上卻難免於此。

  不要小覷這一些造法的長遠影響,迪加信在一九八四年對一些病態賭徒(CompulsiveGamblers)作出研究,發現嗜賭成病態往往是一種青少年期習染賭博行為的結果。

不要輕率擴大合法賭博

  除了前面談到的長遠影響外,兒童和青少年一旦過早參與賭博,也會即時產生一些行為和後果,足以對他們的行為和性格發展構成障礙。

  成長中的青少年和兒童的賭博資源有限,一旦涉及賭博活動,輕則對學習生活有所荒棄,也會把原有特定用途之金錢-例如午飯錢或購買學習用品之金錢-用於賭博。

  除了資源有限,一旦因賭博而輸掉金錢,他們的心理承受能力亦十分不足。學校與家庭都不會著意在這一方面為他們作出準備;況且,兒童和少年涉及賭博,始終仍是一種難以宣之於口的禁忌。因此,來自這方面的挫敗難以得到舒解,也容易導至他們尋求一些不合適甚或是不合規範的方法來填補損失。美國早於三十年代便發現不少干犯輕微罪行的少年或兒童,就是因為涉及賭博而促成犯罪行為。

  成人世界往往把賭博問題看得太輕率,政府也經常以不恰當的動機和不合適的考慮來處理賭博問題,同時也過度看輕賭博對兒童及青少年人的壞影響。一旦把合法賭博的範圍擴大,再一波的擴大也就難以避免。對此,社會各界應予密切的關注。
2007-02-03 11:37 am
華人是好賭之民,所以反賭之聲不多,從負評之多可見!賭出於不切實際,幻想以小搏大的心,我有好友正為此身敗名裂,家破人亡,還不知悔改,只推時運不濟;連投資市場,也成了賭搏,唉!
2007-02-03 2:48 am
不是太明為何有那麼多的負評。唔通真的那麼多人技持賭博這回事嗎?
我們怎樣看賭,下一代就會用我們的標準去作為最高的標準。事實上大家都有目共睹有多少的電子遊戲或電腦遊戲、電視的遊戲節目都刻意滲入賭的成份。我們就是活在這賭的文化中。
可能是我們不捨這種心癮,但想深一層這樣下去,我們的下一代上的癮就只會更大更難翻身。到出了事就話是社會的錯,而刻意去忘記我們本是社會的一分子,請不要忘記孩子是用我們來做榜樣啊!
試想我們每天有多少的決定是出於賭博的心態呢?醒吓啦!
2007-02-03 1:39 am
很多賭的人知道賭的禍害的時候, 已是到了不能自拔, 累己累人之時了, 有些更了到死前的一刻都未知後悔. 賭的惡毒之處正在此.
2006-12-19 5:24 am
近日港人關注「賭風」這問題,原因是較早前報章報導財神爺曾到美國賭城「視察」,跟著便有推測港府有意在港興建賭場。隨著「北大人」表態不贊同後,事情就淡化了。較近期的就是馬會發售千禧馬票及政府準許未成年人仕在除夕晚進入馬場,跟家人一同慶祝千禧來臨,而反對聲音就這次事件指政府容許未成年人任入場觀看賽馬會助長賭風。
  青少年是社會末來的主人翁,所以反對賭博年青化就是保障社會的末來。筆者認為香港已有為數不少的年青賭徒(young gamblers),所指的是廿來歲而有固定收入或有借貸能力(包括大學貸款、信用咭透支等)的年青人。香港是一個充滿賭博機會的地方──大部份港人都曉得及可合法地在家中打麻雀,鄰近的澳門有大大小小的賭場,馬會在馬季每週最少有兩日賽馬,而全年每週均有兩或三天可買六合彩。社交性的賭博(Socialgambling)在香港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而這也不構成什麼問題,但對一些人來說,他們的賭博行為已發展到病態賭博(pathological gambling)的階段,而這些病態賭徒及其家人實在需要有關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學校及家庭工作者的關注及協助。
  什麼是病態賭博(pathological gambling)?《張氏心理學辭典》指病態賭博為「沉溺於賭博、不能自拔、參與賭博已成為強迫性行為;以致演變到影響職業甚至傷害到家庭的地步。」
  美國心理學會出版的《心理異常診斷統計手冊(第四版)》(Diagnostic & Statistical Menscal IV)中就列出十項用來診斷病態嗜賭的準則,現意譯如下供大家參考:

1.腦海常充滿賭博的事情,沉溺於以往賭博的經驗,計劃下次的「搏殺」,和想方法籌集賭本等
2.需要逐漸加大注碼才可達到賭博的刺激
3.多次嘗試控制,減少或戒賭,但都不成功
4.當減少或停止賭博時會感到不安或煩躁
5.以賭博來逃避一些問題或藉以暫時舒解不快的情緒(如:感到無助、內疚、焦慮和抑鬱)
6.每當賭輸後,會再賭,希望「追」回所輸掉的
7.向家人、輔導人員或其他人「講大話」來隱瞞自己的賭癮
8.為找賭本原故而作了非法行為,如詐騙、偽造及偷竊等
9.因為自己的賭博行為而傷害或致喪失了一些重要的朋友、親人、一份工作、一個事業或教育的機會
10.因賭博以致債台高築而要靠別人作出金錢上的援助
  若然以上有五項或以上的情況正發生在你或你的家人身上,相信你或你的家人已染上病態賭博。

病態賭博的禍害
  美國有估計指成年人口中的百分之一至三的百分比可能是病態賭徒。一九九六年八月,美國總統克林頓簽署Public Law 104-169授權成立National Gambling Impact Study Commission對賭博在美國所構成社會及經濟影響作出全面研究。事實上北美國家早在很多年前已關注賭博對個人、家庭以致社會的影響。例如美國的「匿名戒賭會」(Gamblers Anonymous GA)早在一九五七年已由一些賭徒自發性地成立,一九六零年「匿名賭徒家人會」相繼成立以協助家人面對嗜賭者帶來的傷害。美國全國性非牟利組織The National Councilon Problem Gambling是於一九七二年成立,目的是發放有關病態(強迫性)嗜賭的資訊及推廣服務給予受嗜賭影響的人仕。賭博背後的潛在危險亦被美國醫學界確認。一九九四年美國醫學會(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發表第430號議決:「賭博可成為一種強迫性行為」(Warning: Gambling can become compulsive behaviour)。
  有外國研究指出病態賭博都與很多社會問題有關,如離婚、自殺、對子女的疏忽、個人精神及情緒受困擾及嚴重債務等。筆者從過往的輔導個案中發現一個嗜賭者的傷害是可延及三代──上一代是父母,及致自己和自己的配偶及兄弟姊姊,其次是下一代的兒女。嗜賭所帶來的傷害不只在於金錢上的損失,受害者在心靈、情緒以致身體健康上所遭的傷害實非用金錢可以衡量。美國紐約St. John University的Dr. Lesieur是研究嗜賭問題的專家。他的著作The Chase -- Career of The Compulsive Gambler (1984)是研究嗜賭問題的必讀之一,Dr. Lesieur (1984)指出每一個病態嗜賭者身邊,可能至少有十至十七個受害者,筆者所見的個案中,亦有不只上述人數的受害者。總之,我們不可低估病態賭博的殺傷性。筆者嘗試用不同比喻來描述病態嗜賭的特性:
  病態賭博好像是染上一種癌症,像癌細胞一樣。這病態的影響會擴散至正常生活的各個角落,結果是嗜賭者的正常生活被蠶蝕(total erosion)。
  病態嗜賭好像是受一種電腦病毒入侵,它擾亂一些重要軟件程式,以致受害物不能正操作而失去原本功能(total dysfunctional)。
  病態嗜賭好像是被邪靈控制,有時身不由己,但卻由病癮操控而極之需要外界援手。
  筆者九九年六月被邀往美國參與第十三屆賭博問題全國會議(13th National Conferenceon Problem Gambling),大會主要講員Father Leo Booth提醒我們在治療嗜賭者的過程中絕不可忽略個人靈性(spirituality)層次的需要。
  一九九七年加拿大賭博問題協會(Canadian Foundationon Problem Gambling CFPG)創辦人Mr. Tibor Barsony來港舉辦「輔導問題賭徒研討會」上曾說過病態嗜賭是一個個人靈性的問題,這說話言尤在耳,也是使筆者更有動力去研究病態嗜賭。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50: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18000051KK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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