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因應你的情況,有以下幾點想提一提﹕
1. 最後返工日期的問題﹕
- 假設你係 11 月 26 日晚俾辭職信,那你的最後返工日期是 12 月 26日。 (但如果你是 11 月 26 日早上俾辭職信的話,那你的最後返工日期是 12 月 25 日)
- 假設你是放銀行假期的,即紅日公眾假期便無需返工的,12 月 24 日及 25 日都是紅日公眾假期,所以你最後的返工日期其實是 12 月 23 日,但人工會出埋 12 月 25 日的。 (假設你 11 月 26 日早上俾辭職信)
2. 最後這個月的薪金計算方法﹕
- 月薪 加 年假 加 福利 (如果有) 減 病假或事假
舉例﹕你有月薪 $10,000,一年有 7 天大假,沒有任何福利,返左 5 個月,最後這個月請左 4 天病假或事假,即最後應得薪金計算方法是﹕
月薪 = $10,00.-
年假 = 7 天除12 個月乘 5 個月 (即只得 3 天) = $10,000 / 31 * 3 = $ 968.-
4 天病假的人工 = $10,000 / 31 * 4 = $ 1,290.-
因此你實際在 12 月 25 日應得薪金是 = 10,000 + 968 - 1,290 = $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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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假設你有正式向公司請病假 / 事假的,但如果你沒有正式向公司請假,公司沒有批准你放假而你又放左假,那麼公司可以當你擴工,如果你擴工多過三天,公司便可以當你自己申請即日辭職,因而你需要補回「代通知金」給公司的。
但....如果公司真的當你擴工而要你即日離開公司,那你應該已經唔會再有以上的問題要問吧!因為公司應該已經同你計得清清楚楚,你亦應該已經走左啦!
其實...你不必怕麻煩或唔好意思,有關返工的日數以及出糧的薪金問題,都可以直接問人事部的,這是你應有的權利,無清楚總會好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