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的問題

2006-12-18 7:40 pm
我在公司做了幾個月 十一月26日講了辭職 理應返到十二月26日
但我期間有幾日冇返工 我想問下我冇返呢幾日
該公司是否因我不足一個月而要我補錢
即是比如我返了廿日 不單沒有廿日的工資
還要賠它十日的錢

回答 (6)

2006-12-19 12:11 am
✔ 最佳答案
因應你的情況,有以下幾點想提一提﹕

1.  最後返工日期的問題﹕
-  假設你係 11 月 26 日晚俾辭職信,那你的最後返工日期是 12 月 26日。 (但如果你是 11 月 26 日早上俾辭職信的話,那你的最後返工日期是 12 月 25 日)

-  假設你是放銀行假期的,即紅日公眾假期便無需返工的,12 月 24 日及 25 日都是紅日公眾假期,所以你最後的返工日期其實是 12 月 23 日,但人工會出埋 12 月 25 日的。 (假設你 11 月 26 日早上俾辭職信)


2.  最後這個月的薪金計算方法﹕
-  月薪 加 年假 加 福利 (如果有) 減 病假或事假
舉例﹕你有月薪 $10,000,一年有 7 天大假,沒有任何福利,返左 5 個月,最後這個月請左 4 天病假或事假,即最後應得薪金計算方法是﹕

月薪 = $10,00.-
年假 = 7 天除12 個月乘 5 個月 (即只得 3 天) = $10,000 / 31 * 3 = $ 968.-
4 天病假的人工 = $10,000 / 31 * 4 = $ 1,290.-

因此你實際在 12 月 25 日應得薪金是 = 10,000 + 968 - 1,290 = $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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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假設你有正式向公司請病假 / 事假的,但如果你沒有正式向公司請假,公司沒有批准你放假而你又放左假,那麼公司可以當你擴工,如果你擴工多過三天,公司便可以當你自己申請即日辭職,因而你需要補回「代通知金」給公司的。

但....如果公司真的當你擴工而要你即日離開公司,那你應該已經唔會再有以上的問題要問吧!因為公司應該已經同你計得清清楚楚,你亦應該已經走左啦!

其實...你不必怕麻煩或唔好意思,有關返工的日數以及出糧的薪金問題,都可以直接問人事部的,這是你應有的權利,無清楚總會好啲。
2006-12-18 10:43 pm
會扣錢,但係因為你無返工, 並不是因為你通知期因幾日假期而不足一個月而扣.
當然出最後一期糧會扣番幾日假期錢.咁你最後一個月..無返幾日,咁應該只係扣幾日錢,無須再補俾佢.
2006-12-18 8:07 pm
一般係請病假就無事..如果係事假...就2睇....多數唔會計咁足....會無問題....如果計較d...就真要賠錢ga
2006-12-18 7:56 pm
咁要睇hr dept 的一貫作風,你有冇白紙黑字係辭職信指明幾時走呀?通常的做法是在你的last month 扣 去果幾日工資啫!
2006-12-18 7:50 pm
會扣錢,但係因為你無返工, 並不是因為你通知期因幾日假期而不足一個月而扣.
當然出最後一期糧會扣番幾日假期錢.
咁你最後一個月..無返幾日,咁應該只係扣幾日錢,無須再補俾佢.
2006-12-18 7:49 pm
關鍵在,冇返呢幾日(有冇請假)病假或事假
如果是曠工 僱主有權不計在(30日通知期內)要扣錢.


收錄日期: 2021-04-23 16:27: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18000051KK0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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