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還有須要十一奉獻嗎?

2006-12-18 3:30 am
今天我們還有須要十一奉獻嗎?

我睇「權能時間」(hour of power) 果位牧師話我地應keep住十一奉獻
我去TW d基督教網頁, d 牧師都話應keep住十一奉獻

但又有人話唔洗
我幾混亂下 + 上瑪拉基書
3:6 -12

and

哥林多後書
chapter 8 - 9

我都唔知la.....
更新1:

如果咁講la....就算我地唔洗十一奉獻但我地keep 住十一奉獻咁樣對我地有冇害 or 影響我地同神既relationship ga?

更新2:

就算做左十一奉獻, 我有多余錢都會做善事. 哥林多後書 8:15 正如聖經上說: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沒有缺。

回答 (6)

2009-07-02 12:17 am
十一奉獻從來沒有被廢掉。希伯來書是寫給第一世紀的信徒,當中提及十一奉獻(雖然那段經文並不是奉獻的教導),但可以見到初期教會的信徒仍然是守十一奉獻的。

林後保羅對奉獻的教導,也不是廢掉或反對十一奉獻,而是教導人奉獻時應有的態度。

保羅的教導和舊約是銜接的。就是在舊約時代,神也要求存正確的態度奉獻,參看以賽亞書第一、二章或彌迦書6章。

以下問題也是關於十一奉獻的,不妨去看看: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060900674
2007-05-06 9:35 pm
十一奉獻是必須的, 因為耶穌已向新選的先知警告世人和教會, 十一奉獻是一個命令, 是順服天主的行為. 在Choo Thomas的書"天堂是如此真實", Rick Joyner 的"Breaking the power of Evil"和七個青年人一起到天堂和地獄耶穌也有說相同的話.
http://www.spiritlessons.com/Documents/hisr/Chinese/Chinese_Heaven_is_so_Real_Choo_Thomas.htm
2006-12-26 4:47 am
新約沒有十一奉獻的要求, 但有全人奉獻的勸勉(羅12:1), 所以, 我的意見是今天我們的十一奉獻並不是因為我們仍要守律法, 奉行十一奉獻是在表達全人奉獻的一個具體指標.
2006-12-18 7:24 pm
什一奉献是聖經的要求,看瑪1:1,你還是在律法下的以色列人嗎?或是在恩典下的自由人呢?(加3:1-3;9-14;21-25;5:1;4......)若新約的信徒還是要守十一的話,保羅何不叫人守什一便可,他不用再在林後有對奉献的教導了。
奉献,不論多少,若出於信心、愛心,回應聖靈的感動,是神喜悅的,若因十一是應律法的要求而作,這不是出於信心,希伯來書說凡不是出於信心的,便不蒙神喜悅,這種作十一奉献的人,仍活在律法的咒詛之下,沒有福音帶來的釋放。
律法主義造就了一批苛刻、偽善、論斷、內疚的人,他們的((好行為)),是應律法的要求而 ((做)) 出來的,做得好的,以為神喜悅,可以領功,論斷做不好的人;做不好的,便內疚、載面具,這些都是人的行為,不是聖靈在人身上結的果子。
真福音使人知罪感恩,讓聖靈轉化,對神恩典的回應,內住基督生命的自然流露,聖靈在那人身上結出果子,不是應律法的要求而 ((做)) 出來的,這樣,那人的奉献也是按自己的豐盛 (不必別人替他定百分之幾的數字),聖靈的感動,自由地奉献;經濟能力多的,不會以十一為滿足;能力少的,也不會內疚,在神前也是坦然的:因他所作的是出於使人自由的信心,不是捆縛人的律法。
今日的 ((正統)) 教會,很多都教加拉太式的信心加行為,還常批評其他教派 (e.g. 天主教) 的不純正福音;把奴僕的軛 (加5:1) 加在信徒身上,保羅說這些教師是應受咒詛的 (加1:6-8)。以下的分別,你們知道嗎:
新約 vs 舊約
出於信心的行為 vs 出於律法的行為
信心/愛心的奉献 (無數目字的) vs 律法的要求 (十一奉献)
聖靈的果子 vs 人的努力
因神白白的恩典而生的行為 vs 為蒙神接納而做出來的行為
神的義 vs 人的義
..............唉!因信稱義竟然靠行律法以成義!
...........唉!因信稱義竟然以行為/律法去成義

2006-12-18 23:06:22 補充:
我們同神的關係不在乎守律法 (十一奉献),這樣便成為了靠行為稱義 (神和我的關係是在乎我的行為....守十一奉献...etc);新約的精神:因基督的原故,憑着信心,神和人建立關係,而這關係的培養,不在乎人的努力 (守律法/十一奉献),而在乎回應、順服聖靈的帶領;例如奉献上,不在乎百分比的多少,或奉献給誰,而是按聖靈感動,按自己能力,信心,並感恩的心。別人不得阿支阿左!
2006-12-18 6:30 am
耶教和祈福黨都是相同的東西, 請勿再被神棍欺騙!

把十一奉獻捐給公益金吧

2006-12-17 23:26:34 補充:
把十一奉獻及多餘的錢捐給無宗教性的慈善機構就最好, 你的收入不是耶和華匯款到銀行給你的, 是社會給你機會, 不要把錢再丟給教會了, 教會的錢都被法利塞人和假先知花掉。

2006-12-18 02:27:07 補充:
樓下那位人兄妖言惑眾, 李家誠也沒有十一奉獻, 難道他收回的較少?況且把錢丟給教會, 教會又用什麼方法把這些錢侍奉神呢?直接匯款給耶穌?還是燒陰司紙給上帝? 要傳頌那位耶和華, 讀聖經只需要買一本聖經就夠; 唱聖詩是用口唱, 不是用錢唱; 教會要那麼多錢幹啥? 說白了就是要養活一堆飽食終日的神職人員、在各地購買地產建立據點。灣仔那幢循道衛理大廈的地皮的價錢, 足夠救活多少難民呢? 呵呵...... 十一奉獻嘛....... 捐給慈善機構就好
2006-12-18 3:52 am
其實係應該要架~~首先基督徒要相信所賺黎既錢都係神既恩典,我地只係分十份一比神...而且我地都有責任供應神的家~~咁當然最重要都係樂意奉獻啦~~神睇既係人既心,就好似個馬太福音個窮婦人咁....
參考: 本人


收錄日期: 2021-04-26 17:57: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17000051KK0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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