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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是在1891年由加拿大籍人納史勿夫(James Naismith)所創。當時他在國際青年會訓練學院(International YMCA Training College,即現今之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就任體育科講師。他試行設計一種既能保存遊戲形式的技術,又能安排在體操室或體育館等劃定的場地上進行的活動。在設計此項遊戲時,納史勿夫認為應盡量避免運動員間過劇的身體接觸,同時,應偏重於鼓勵個人技術與整體合作相向平衡發展。
在第一場的試驗遊戲中,納史勿夫使用一個足球,並將兩個盛載桃子的有底籃筐懸掛在體育館兩端離地約十英呎的牆上進行比賽。此一試驗賽證實非常成功。
這個遊戲最初稱為納史勿夫球,但納史勿夫認為稱之為「籃球」會更加貼切,因為球籃和球是整個遊戲最重要的用具。
直到1893年,一間公司生產了第一批的比賽用籃球。根據納史勿夫指定的規格,其圓周在三十至三十二英吋之間。同年,比賽的球員人數亦由九人改為五人。1898年開始在球籃上沿加一鐵圈。後來,球籃改由開放式的球籃替代,這個改變使球員在對方投籃得分後,可盡快取回籃球繼續比賽。
在籃球發明之初,納史勿夫設計了十三條規則去制訂比賽的進行方式。1893年,業餘體育會(Amateur Athletic Union)、國家院校體育聯會(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及職業聯賽會(Professional Leagues)各選取不同的規例。為了解決這些混亂,在1915年,由各組織代表組成的聯會委員會共同編排了統一的規則去規範在美國進行的所有籃球活動。
1932年,由八個會員國組成的國際業餘籃球協會(The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 Basketball Amateur, FIBA)或稱國際籃球協會(The 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開展了國際籃球活動。四年後在柏林奧運會,籃球成為正式比賽項目。
女子組的籃球發展非常緩慢,截至1976年,即男子籃球被列入奧運會項目之後四十年,女子籃球亦在加拿大蒙特里爾奧運會開始成為正式比賽。
時至今日,籃球活動不但為參與者所享受,亦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觀賞性運動項目,尤其美國為甚,而在許多東西方國家,籃球都成為高水準的職業化運動。
參考資料:
1. 吉井四郎著,聯廣圖書公司編輯部編譯(1993)︰《籃球教室》。台北︰聯廣圖書公司。
2. 課程發展處(1994):《中學體育科教學資料》。香港:香港教育署。
2006-12-17 00:41:40 補充:
更多:
http://hk.geocities.com/chaklim2002/
2006-12-17 00:43:17 補充:
籃球最初被稱為納史勿夫球,乃加拿大人納史勿夫(James Naismith)於1891年所創。當時,他正在國際青年會訓練學院(International YMCA Training College),亦即現今的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擔任體育科講師。 當初為了使學生在冬季裡不必天天做呆板乏味的體操,因而設計富有娛樂和競爭性質的運動來取代體操活動。奈氏設計出綜合美式橄欖球、曲棍球及足球等球類遊戲的方法與原則,以投擲進籃計分方式判定勝負的新式球類活動。納史勿夫在設計此項活動時,特別關注到個人技術與整體合作兩方面的均衡發展。
2006-12-17 00:43:37 補充:
在第一次的籃球試驗遊戲中,納史勿夫使用了一個足球,並把兩個有底的籃筐懸掛在體育館兩端離地約十英呎(3.05 公尺)的牆上進行比賽,他把學生分兩隊,使用足球來投擲桃籃為主要目標,互相競賽,也是這項球類遊戲定名為「籃球」(Basketball)由來。因此,納史勿夫認為稱這項活動為「籃球」更為貼切。隨著這一場籃球試驗遊戲的成功,納史勿夫更於美國各州院校積極推廣這項活動。及後,籃球活動更流行到世界各地。
2006-12-17 00:43:55 補充:
歷史上首次舉行籃球比賽是在1892年1月20日,奈氏並制訂十三條比賽規則,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場各十五分鐘;對場地大小亦做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漸縮簡,由每隊9人、7人、到1897年每隊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 1893年,一間公司正式生產了第一批比賽用的籃球,每隊出賽球員的人數亦於同年訂定為五人。當年規則、場地、器材設備亦有修訂;比賽時間為40分鐘,中場休息。 1898年,開始在球籃上沿加上一個鐵圈,至於球籃方面亦於稍後時間轉為「開放式」的設計,以便球員在對方投籃得分後,可以盡快取回籃球繼續作賽。
2006-12-17 00:44:30 補充:
1904年,籃球首次成為美國聖路易城 (St. Louis)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比賽項目。 籃球在美國及世界發展,主要是由YMCA策畫推廣及兩次世界大戰美軍派駐各地的影響,使籃球運動發展成為廣大群眾最喜好的運動之一。不過,直至1936年在德國柏林舉行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籃球才正式成為奧運的比賽項目之一。 至於女子籃球方面,發展則較為緩慢,由1892年一班女教師參加了納史勿夫主持的籃球訓練班開始,直至1976年,女子籃球才在加拿大蒙特里爾舉行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式成為奧運的女子比賽項目之一。
2006-12-17 00:44:46 補充:
目前國際業餘籃球協會(FIBA)會員國已擁有178個,就十幾屆競賽成績,美國一直是最強的一隊,有「籃球王國」的美譽。 時至今日,籃球在許多國家或地區,更發展成一個觀賞性極高的職業化運動,這尤以美國的 NBA 職業籃球聯賽為甚。NBA職籃源自1949年至今已有50年歷史。其採用獨特籃球規則,不同於國際規則。
2006-12-17 00:44:57 補充:
NBA是世界上最迷人、運動競技水準最高的籃球比賽,其技巧、爆發力、速度、融合各個球員特殊技藝所展現的驚心動魄球賽。每年皆瘋靡了世界各地數以百萬計的球迷,並且成為他們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之一。 在香港方面,籃球除了是廣大市民一項相當普遍的活動之外,更是中小學體育科課程中一個不可缺少的主要項目之一。
2006-12-17 00:46:03 補充:
球的演變籃球運動的初創時期,少年儿童玩耍的大、小皮球,用軟性實物充填起來的圓形實心球等都試用過。 1892年1月20日,在籃球的故鄉,由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舉辦的第一次較大規模的“筐球”比賽中,比賽的組織者确定,以當時流行的英式 A型足球作為一“筐球”比賽的統一用球。這便是籃球比賽最早的用球。
2006-12-17 00:46:20 補充:
1894年有人用皮革縫制成一种比英式足球稍大的藍球,從此越來越多的人便用這种早期籃球進行比賽。這种籃球同當時的足球一樣,以皮革做外殼,外殼留有開口,內裝帶有充气嘴的橡皮球膽,球腥充气后即拴緊气嘴并由開口處塞進球殼,然后用繩索封扎球殼開口這种“開口籃球”在世界籃壇沿用了近半個世紀,直至 1937年皮制全封閉籃球問世,1940年國際籃聯便正式批准用這种球進行比賽。但在我國,使用“開口籃球”的歷史恐怕要追溯到新中國建立前后。
2006-12-17 00:46:28 補充:
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還曾出現過一种模壓橡皮籃球,它的优點是耐用和不怕泥水,但性能和手感均不如皮革制球。現代籃球比賽用球多為合成物質制成,材料、規格、性能和工藝水平的要求比過去嚴格得多。比賽規則規定,球的圓周應為75厘米至 7 8厘米,重量應在600克至650克之間。充气后,球從1.80米高處(底部量起)落到地板上反彈起來的高度不低于 l.20米,也不得高于1.40米(頂部量起)。
2006-12-17 00:48:07 補充:
籃球運動是美國麻省春田青年會學校奈.史密斯教授(James Naismith)於 1 8 9 1年發明的。當年冬天,教授為了使學生不受寒冷天氣的限制,能夠在室內開展有益身心的體育活動。第一場比賽於1891年12月舉行,他把18位學生分成兩隊,給他們一個足球開始進行。他本來計劃使用兩只木箱裝球,但因找不到,便改用盛裝桃的籃子 (球籃是有底 )。遊戲的目的是球員將球投入籃子,並防止它隊投入,因此稱這種運動為籃球。
2006-12-17 00:48:49 補充:
完整:
http://www.lcp.edu.hk/~lcp-hml/pe/Basketball/Basketball.pp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