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快公屋問題~~~~

2006-12-16 11:11 pm
我10月24日自選左單位,11月13日見了主任,已獲核實資格,我想問有無知大約幾時會收到編配通知書,我到今日都仲未收到信

回答 (2)

2006-12-25 3:03 am
✔ 最佳答案
沒理由這麼久還未收到信,盡快致電房署問下啦,電話2712 2712.
2006-12-16 11:16 pm
1. 房屋署在編配公屋單位時,是依照輪候冊申請人的申請書編號及其選擇的地區;或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配額及申請人的分數(視乎申請書的類別)依次辦理。但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符合資格的輪候冊申請人將可獲得提早入住公屋單位的機會。

2.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是因應公屋資源情況推出的,並以自選單位形式進行。根據現行公屋申請規則所訂,一般家庭申請人,是不能要求選擇某一小區或個別屋的編配,但「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自選單位是無地區限制,申請人可以從可供揀選單位名單中,揀選自己喜愛的小區/個別屋單位,惟申請人的認可家庭人數必須符合所選擇單位的編配標準。

3.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所推出的單位分布於各區較舊型屋,如屯門、離島及新界區,亦有些位於市區及擴展市區。這些單位無論在環境、交通、購物及醫療設施等方面均屬理想,當中只有少數單位曾涉及不愉快事件,又或層數、座向、以至單位的設計等較為遜色,例如位於新界區的寶田及天恩一期,單位內的洗手間較其他公屋單位略為細小。

4. 當「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推出時,只有合資格的申請人而其公屋輪候申請書尚未達到配房階段者會個別獲發邀請信,其餘合資格的申請人而未獲發邀請信者,若有意參加本計劃,可聯絡房屋署。若申請人無意參加本計劃,則無需通知房屋署,其公屋輪候冊申請書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而會繼續循現行的公屋輪候冊政策及程序處理。

5.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2006年6月)已於2006年7月21日截止接受申請。凡已遞交「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表的申請人,請注意下列事項:


a) 本署現正審核各申請人的申請資格。揀選單位程序暫定於2006年9月底至11月期間分兩批舉行,首批為二人或以上家庭;第二批為一人申請者(包括長者或非長者申請人)。如須延遲揀選單位程序,本署將於房屋署網頁及報章刊登通告,但不會個別通知申請人。

b) 揀選單位的先後次序排列方式請參考申請須知第4b(i)及(ii)項。本署會根據申請人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及可供揀選的單位數目,分批郵寄「自選單位通知書」予已獲初步核實符合申請資格的申請人。各申請人將會在其揀選單位日約兩星期前收到本署的通知書,依序獲邀從可供揀選單位的名單內,自行揀選一個符合其家庭人數(以申請組電腦紀錄為準)的公屋單位。但因可供揀選的單位數目有限及分佈不同地區,本署不能保證所有申請人均能獲邀約參加自選單位程序或成功揀選合心意的公屋單位。

c) 申請人的通訊地址如有任何變更,必須從速通知本署,以免影響獲邀自選單位的機會及次序。

d) 凡未能成功揀選到合心意的單位或沒有應邀出席辦理自選單位手續的申請人,其是次「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書即會被取消,而其原來的公屋輪候冊申請書不會受任何影響,會按照現行公屋輪候冊政策及程序辦理。

e) 申請人在成功揀選單位及獲房屋署發出編配通知書後而拒絕接受所揀選的編配單位【包括寶田及天恩(一期)】,其輪候冊申請書會視作一次「不合情理拒絕編配」的紀錄。根據現行政策,假如申請人拒絕三個配房建議而沒有可被接納的理由,他的輪候冊申請書會被取消(詳情請參閱公屋輪候冊申請須知)。

f) 在下列情況下,申請人/成員(公屋前戶主/中轉房屋前暫准證持證人/前認可人士)不得參加本計劃(獲批准豁免除外):

- 申請人/成員未清繳欠租情況下遷出公屋/中轉房屋而被列入黑名單;且仍未清繳所有欠租;

- 申請人/成員因其原租約被終止而遭禁止兩年內透過公屋輪候冊申請租住公屋,該兩年禁止期尚未屆滿;

- 另外,倘若申請人/成員於截止報名日期後才被列入黑名單或遭禁止透過公屋輪候冊申請租住公屋,其「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亦會被取消。

收錄日期: 2021-04-23 1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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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16000051KK0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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