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 首先﹕
澄清一件事,這不是香港孕婦為求自保的情況,而是普遍香港人都認同的情況。
反問另一件事,住在香港的人自保有甚麼問題?越界的內地孕婦喧賓奪主反而惡人先告狀是甚麼道理?
(二) 其次問兩個邏輯問題﹕
第一是騙政府錢是不應該的,是犯法的,騙綜援編學生資助要坐牢。
正因為不應該,為什麼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就可以理直氣壯?
政府對這些本地港人造成的問題加以制止,相對地處理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也是合理的。
請記著,香港發出的是「旅遊」證件,本來就沒容許為「產子」來港的申請。
第二是香港公共醫療是蝕本生意。
蝕十元政府不高興,蝕五元政府難道就會開心?
這個邏輯告訴你,付錢不付錢的分別是蝕少和蝕多的問題。
多來一個蝕多一點,對香港構成重大壓力。這不是你所說付錢那麼簡單的問題。
你知道嗎?政府醫院床位有四分三被內地孕婦佔據。
香港孕婦得不到原來應得的資源,內地孕婦不臉紅一下反來質詢香港人?
讓你生是仁義道德,不讓你生是合法合理。
(三) 第三講更深入的情況﹕
內地孕婦為什麼要來香港生子?在內地不能生嗎?
可能真的不能生啊……
因為內地實行一孩、兩孩(農村)政策。
內地孕婦來港生子可歸納三個原因﹕
(1) 違反內地生育政策,來港「超生」孩子。
(2) 為孩子取得香港居留權。
(3) 香港醫療質素高、廉價。
如果是為了超生,這可是逃避內地政策,還說甚麼「中國」「國內」?
拿國家來壓香港,首先就不應該鼓勵這種超生情況。
人口在中國是極重要的課題,人人都超生一個,中國是會倒下的!
中央經濟尚且因為負擔不了超生情況,你為什麼就不為香港想想?
香港真的錢太多嗎?
別用中國壓人。
如果為孩子取得居港權,請問父母們有計劃好將來嗎?
別以為一個居港權是甚麼好東西。
在香港要養孩子同樣很困難,隨便以為孩子住在香港便好是不負責任的。
這不僅對香港構成壓力,而內地孕婦的不可預計,會影響社會的長遠規劃。
政府做個人口普查,於是建了某數量學校,突然多了一大票孩子,哪來學位?
只有第三點比較合理,但是讓你生是人情,不讓生是道理。
有本事的跑到私家醫院生,跑到韓國生,跑到美國生。
現在是香港廉價高質素的醫療,又非常文明善心地抱著「醫者無類」的精神,
內地孕婦才會貪得無厭地「得吋進呎」起來。
用祖國壓人時,你怎不去想想祖國的公立醫院,卻跑來罵香港的?
如果英國、美國、日本人是為了生子而來港,情況亦一樣。
不明白有些像你這種人只是自卑又自大地向同胞開火。
沒有人不讓你生,口口聲聲國家國家,怎麼又不喜歡到國家的醫院生兒子去?
講仁義,卻要腹大便便的孕婦舟車勞動,影響胎兒。
香港做的只是預防措施,真有本事偷渡來,政府醫院一樣給你同等的服務!
不想想自己的責任,前後矛盾!!
(四) 我再提一個情況啊。
北韓人沒得吃,餓得死了,所以偷渡到中國,後來被發現又給丟回韓國。
為什麼中國不讓北韓跑到中國來吃中國人的米啊?
又不見北韓人埋怨中國人「共產同志」竟然冷酷如此。
告訴你,內地孕婦要是到美國或其他地方,亦可能有同樣情況。
這本來是很正常的情況,合理又合法,只是有些人只看到自己的一套而已。
2006-12-15 16:55:09 補充:
請想想如果你的太太等待生子,卻逼在房間,睡在走廊,你有甚麼感受?請想想如果你的太太剛生子,未休息夠便被趕走,你有甚麼感受?原因是床位緊逼。香港地小人多,香港人本身使用才剛剛足夠。佔用了別人地區的資源,為別人本來可享用而不能得到的不便,是否應該反思這是誰造成?如果政府再不想辦法解決,這就不是負責任的政府。講同胞講國家,捨棄自己國家,佔奪同胞的資源的自私,厚臉皮。
2006-12-15 18:57:48 補充:
回應樓下﹕作出以下言論時,請看清楚實況。每個人都有權到他國醫病?明顯地,絕對不是。以美國為例,要進入美國是要申請簽證的。美國的非移民簽證只會簽發給「短期停留」的人,對於「另有目的」的人,同樣可以拒絕他們入境的。你說很多人都到外國醫療、生子。那請問,這些人持的是甚麼國籍的護照?如果你用的是美國護照,當然可以到英國治療,因為他是美國公民。如果你用的是BNO護照,當然可以到英國生子,因為他是英國公民。
2006-12-15 19:00:18 補充:
為什麼王菲可以在內地生子?因為王菲是香港永久居民及中國公民。因為丈夫李亞鵬是中國公民,有內地戶籍。因為王菲拿的是「回鄉證」。內地孕婦拿的只是「旅遊證件」啊!你可以試試懷胎十月向美國申請旅遊證件,看他們批是不批?為什麼有些人不是美國公民,為什麼他能到美國治病?因為他申請的是醫療簽證啊!他要提出很多證明,證明自己有必要到美國治病。例如香港沒有這項技術。內地孕婦呢?她們拿甚麼證件、提甚麼證據、有甚麼必要?
2006-12-15 19:04:44 補充:
人有自由戀愛生育的權利。人權宣言說人有自由在「國境內」遷徙、離開及進入自己國家。但香港和內地是兩個政區,沒有了自由遷徙的情況。而且人權宣言容許人自由出入國家,但不包括進入別的政區。自由地進入另一個行政區域生育 - 人權還沒有這點。將兩樣東西扯上,然後無限擴充,但這只是某些人的一廂情願。生育是基本權利,如果內地孕婦偷渡到香港,香港醫院仍會給她接生。但硬要到別人的地方生育,沒這種人權。請搞清楚我們生活上看到的「實況」。不是漢人在外國生子就代表這是人權。
2006-12-15 19:12:54 補充:
補充了上述誤解後,想為醫生護士說句話。人手根本不夠啊,壓到透不過氣來。別說香港孕婦獲得的服務被剝削了,愈來愈多醫生承受不了公立醫院的壓力辭職。如上所述,這不只是錢的問題。麻煩為香港的孕婦、爸爸、醫生、護士、財政、規劃著想一下吧!把事情想得太簡單。濫用人權兩字,甚麼也說是人權。給你鞋子穿,還要說不是意大利貨所以違反人權……(p.s. 如果這違反人權,民主派早出聲炮轟了。)
2006-12-15 19:14:38 補充:
錯字修正﹕"如果你用的是美國護照,當然可以到英國治療,因為他是美國公民。"應該是"如果你用的是美國護照,當然可以到美國治療,因為他是美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