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我想說明一點,基督徒「得救」不是單靠好行為,所以不受浸不代表不得救。
「你們既因信稱義」(羅5:1);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
聖經很清楚解釋得救,是因著我們以信心接受神的禮物,這禮物典就是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的代贖,當我們相信的時候,就是接受了這份禮物,使我們不至死亡,反得永生。
不過作為信徒,是應該受浸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因為受浸是信徒對神的回應,包括以了以下兩方面:
1.信心的回應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 (雅2:14)
這節經文說到沒有行為的信心不能救他的。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10:9)
心裏的相信,是要有口裏的承認。這樣並不是說,要信心再加上行為才能得救,但真實的信心,必然有行為上的表現。而且是樂於用行動來證明自己的信心。
那麼需要甚麼樣的行動呢?
保羅說要「口裏認耶穌為主」,意思不是有一天自己在家裏忽然相到信耶穌,然後就自言自語地說相信。這經文的意思是在一個公開的環境中,在眾人面前表達自己相信的外顯行為,當時在眾人面前的表達,當口裏認耶穌為主的同時,亦在眾人面前接受浸禮,表示悔改。在當時的環境宣告自己信耶穌和接受浸禮可說是分不開的。
在太10:32-33, 路12:8-9 耶穌教導願意跟從他的人,要在眾人面前承認耶穌,這是公開的承認,在實際的行動,就是以接受浸禮來作表示。
信徒來到教會的時候,相信他都願意相信耶穌,但他的信心究竟有多真呢?若遇到困難和逼迫的時候,好像初期教會所面對的情況,他怎知道自己能保持這份信心到底呢?
在中國的教會以往曾受到逼迫,所以教會對預備受浸的肢體會問類似這樣的一個問題「若有人用槍指著你,要你放棄信仰,那時你還會相信嗎?」有些人毫不猶疑地回答「信」,亦有人會呆了一會才回答「信」,甚至可能會不敢肯自己會堅持信耶穌,以至回答「不知道」,不要見笑後者膽小怕死,這是真實信心的考驗。
今日這條問題越來越失去作用,因為今日在香港不會出現這受逼迫的情況,而我們生活在這平安的日子,對於會被槍威脅也沒有多大的感受,以至今日的信徒越來越對自己的信心缺乏一份把握與堅持。然而,我們都需要向主有一份肯定的回應,教會到了今天,都會向預備受浸者問心事,以幫助他者確立自己的信心。
受洗歸入死
參考羅6:1-5
在保羅時代,就有人對信仰的態度出現偏差,他們聽到赦罪的恩典時,心中就有一個不正確的想法,一方面犯罪,一方面認罪,在地上可以得到更多神的恩典,恐後又可以上天堂。但保羅告訴他們要非常重視自己的信心,因著信耶穌,就預備自己像耶穌一樣面對死亡(真實的死亡),又或是困難的程度是要叫自己歸入耶穌的死(天天背十架),使自己的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即是說,若你要信耶穌,就是預備了自己的人生有脫胎換骨的改變。
這種心志是很嚇人的,若這些人聽過耶穌傳道的事蹟,他們會想起耶穌曾經要求人將一切家產變賣(太19:16-28, 可10:17-22),然後來跟從耶穌,於是門徒想到得救要有這麼大的犧牲,就問耶穌誰能得救呢?即是說,今日當我們願意信耶穌,若有屋的就預備賣了你的屋,做生意的就預備結束你的生意,工作的就預備辭工,在心態上預備放棄這一切來隨耶穌,你認識這些將自己的變賣家產來跟隨耶穌的人嗎?在現實生活中有這樣瘋狂的人嗎?但很奇怪,在使徒行傳中,就有一大班的信徒是變賣了自己的房產來跟隨耶穌,這是拯救的大能顯在這些人身上,所以耶穌說,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保羅在羅馬書所說,就是你這自以為信耶穌的人,請你在眾人面前接受浸禮的同時,表示你願意放棄一切來相信耶穌。
2.以耶穌為最愛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就不能作我們門徒」 (路14:25-27)
原文「愛我」是用「恨」,表示一種很強烈的對比,
舉一個例子,你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從小就認識,至今有十數年,大家形影不離,但最近卻因為認識了另外一個朋友,而疏遠了你,覺得你防礙他。有這樣的一個人如此對待朋友,你覺得正常嗎?原來他所認識的是一個結婚對象,雖然你會說對方「重色輕友」,但你仍會為對方祝福。
同樣地,當我們明白到耶穌對我們的愛,我們會以耶穌為至寶而放棄一切,我們也會為耶穌做任何事也在所不計。若以受浸是表明自已對主的心,我們也不會覺得困難了。
另外,即使是主耶穌,也要受浸(參考太3:13-17)。作為門徒,難道還能給自己藉口不受浸嗎?門徒彼得也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所以如果你是主內的弟兄姊妹的話,我鼓勵你受浸。
不過有些弟兄姊妹會猶豫是否受浸(e.g. 未預備好),不妨再一次重讀以上內容,並反覆查考上文附的經文,最重要的是多次帶信心祈禱,求神堅決其心志。
願主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