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電?

2006-12-15 5:51 am
什麼是電?

回答 (3)

2006-12-15 5:56 am
✔ 最佳答案
電到底是什麼?
  物體是由叫做“原子”和“分子”的小顆粒組合而成的。將原子和原子結合在一起的,是一種叫做“電子”的更小的東西。

如圖所示,在原子的週圍,有一些電子滴溜溜地環繞著。就像環繞地球旋轉的月亮一樣。一旦原子與原子排列起來形成分子,電子就會像在花叢中飛舞的蜜蜂一樣運動起來。

在電子中,有些只在分子週圍滴溜溜旋轉,有些則可以自由飛舞。如圖所
示,在水等物質中,因為有很多分子,所以並不是全都合而為一的。因此,水會根據容器的形狀來改變自己的外形。

而在金屬中,由于分子全部都更堅固地結合在一起,因此質地堅硬。電子可以在其中自由地飛舞。這叫做“自由電子”。

這種自由電子,通常會朝各個方向運動,一旦它能朝確定的方向流動,便構成了電。如果有人問你“電是什麼東西呢?”,你可以回答“電是金屬線中游盪的電子這種小粒子的流動”。

自然界中也會產生這種流動。比如想要開門時,會發出噼裏啪啦的聲音嚇人一跳。這叫“靜電”,屬於電的一種。不過,這祇是在物體局部上發生的極短時間的現象,所以很難用來讓電燈發光。

我們通常使用的電,不是靜電,而是運動的電。也就是說,如果不是按固定的方向、以接近穩定的強度流動的電,都無法使用。發電能夠產生出這種運動的電來。


化學能

 1. 化學能是儲存在物質內部,經由化學反應中釋放出能量。


 2.我們攝取食物,以維持生命,食物在身體內進行化學變化,產生能量,使我們能夠呼吸、血液循環、維持體溫,以及有力量工作或跑步。這是因為食物中貯存的化學能,藉由酵素引起的化學變化而釋放出來。


 3.酒精、木材、汽油、煤等燃料中也貯存著化學能。
  (1) 實驗時,我們常以酒精燈為熱源,就是利用酒精與氧發生化學反應時,所產生的熱來提高物質的溫度。
  (2) 家庭中常使用的熱源-瓦斯,也是利用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等燃料與氧發生化學反應時,所產生的熱來燒開水或烹煮食物。
  (3) 汽車則是利用汽油在引擎中燃燒爆炸,產生動力,才能在大街小巷行駛。


 4.電池(如:電與生活--實用電池篇→乾電池及鉛蓄電池)利用其內部物質間的化學反應,將化學能轉換為電能,提供電器使用。



電能

 1. 電能是使電器裝置運作的能量。例如:手電筒的燈泡,因有電池提供電能,才能發光。吹風機、電冰箱、洗衣機等家庭電器,也需要發電廠提供電能,才能發揮功用。


 2. 由於電能很容易轉換為其他形式的能量,所以電能目前是家庭及工廠中最常使用的能量形式。例如:電燈將電能轉成光能及熱能。


 3. 電能也可以由其他形式的能量轉換而來。如水力發電廠利用水的位能由高處落下而產生動能,然後去轉動發電機的渦輪,進而產生電能。
2006-12-15 5:58 am
1)有蓋 - 因為電擊通常都係搵比較高的地方去擊(如在空地,在樹下就大獲過自己係出面啦!
2)佢地有時都會彎下彎下0架喎!
3)可以掛
4)點解要係開門? 就算唔開門要打中的話好多地方都可以中呀(如機尾,有標誌個個位),D電又唔會靈空走入去機倉內.唔知飛機有冇避雷針似的設備,如果冇,電會傳到整隻機,但機倉內近飛機外面的應該唔係導電體,我諗唔會掛
2006-12-15 5:54 am
電是一種自然現象。電是像電子和質子這樣的亞原子粒子之間的產生排斥和吸引力的一種屬性。它是自然界四種基本相互作用之一。電或電荷有兩種:我們把一種叫做正電、另一種叫負電。通過實驗我們發現帶電物體同性相斥、異性相吸,吸引或排斥力遵從庫侖定律。 (所以不是發明..)


自然界的放電現象國際單位制中電荷的單位是庫侖。

古代發現
在中國,古人認為電的現象是陰氣與陽氣相激而生成的,《說文解字》有「電,陰陽激燿也,從雨從申」。《字彙》有「雷從回,電從申。陰陽以回薄而成雷,以申洩而為電」。在古籍論衡(Lun Heng,約公元一世紀,即東漢時期)一書中曾有關於靜電的記載,當琥珀或玳瑁經摩擦後,便能吸引輕小物體,也記述了以絲綢摩擦起電的現象,但古代中國對於電並沒有太多了解。

西元前600年左右,希臘的哲學家泰利斯(Thales,640-546B.C.)就知道琥珀的摩擦會吸引絨毛或木屑,這種現象稱為靜電(static electricity)。而英文中的電(Electricity)在古希臘文的意思就是「琥珀」(amber)。希臘文的靜電為(elekt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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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探索
18世紀時西方開始探索電的種種現象。美國的科學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認為電是一種沒有重量的流體,存在於所有物體中。當物體得到比正常份量多的電就稱為帶正電;若少於正常份量,就被稱為帶負電,所謂「放電」就是正電流向負電的過程,這個理論並不完全正確,但是正電、負電兩種名稱則被保留下來。此時期有關「電」的觀念是物質上的主張。

富蘭克林做了多次實驗,並首次提出了電流的概念,1752年,他在一個風箏實驗中,將繫上鑰匙的風箏用金屬線放到雲層中,被雨淋濕的金屬線將空中的閃電引到手指與鑰匙之間,證明了空中的閃電與地面上的電是同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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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物質到電場
在十八世紀電的量性方面開始發展,1767年蒲力斯特裡(J.B.Priestley)與1785年庫侖(C.A.Coulomb 1736-1806)發現了靜態電荷間的作用力與距離成反平方的定律,奠定了靜電的基本定律。

在1800年,義大利的伏特(A.Voult)用銅片和錫片浸於食鹽水中,並接上導線,製成了第一個電池,他提供首次的連續性的電源,堪稱現代電池的元祖。1831年英國的法拉第(M. Faraday)利用磁場效應的變化,展示感應電流的產生。1851年他又提出物理電力線的概念。這是首次強調從電荷轉移到電場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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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場與磁場
1865年,麥克斯韋提出電磁場理論的數學式,這理論提供了位移電流的觀念,磁場的變化能產生電場,而電場的變化能產生磁場。馬克斯威爾預測了電磁波輻射的傳播存在,而在1887年赫茲(H.Hertz)展示出這樣的電磁波。結果麥克斯韋將電學與磁學統合成一種理論,同時亦證明光是電磁波的一種。

麥克斯韋電磁理論的發展也針對微觀方面的現象做出解釋,並指出電荷的分裂性而非連續性的存在,1895年羅倫茲(H.A.Lorentz)假設這些分裂性的電荷是電子(electron),而電子的作用就依麥克斯韋電磁方程式的電磁場來決定。1897年英國湯姆生(J.J.Thomson)證實這些電子的電性是帶負電性。而1898年由偉恩(W.Wien)在觀察陽極射線的偏轉中發現帶正電粒子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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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粒子到量子
而人類一直以自然界中存在的粒子與波來描述「電」的世界。到了19世紀,量子學說的出現,使得原本構築的粒子世界又重新受到考驗。海森堡(Werner Heisenberg)所提出的「測不准原理」認為一個粒子的移動速度和位置不能被同時測得;電子不再是可數的顆粒;也不是繞著固定的軌道運行。

一九二三年,德布洛伊(Louis de Broglie)提出當微小粒子運動時,同時具有粒子性和波動性,稱為「質─波二重性」,而薛丁格(Erwin Schrodinger)用數學的方法,以函數來描述電子的行為,並且用波動力學模型得到電子在空間存在的機率分佈,根據海森堡測不準原理,我們無法準確地測到它的位置,但可以測得在原子核外每一點電子出現的機率。在波耳的氫原子模型中,原子在基態時的電子運動半徑,就是在波動力學模型裡,電子最大出現機率的位置。

隨著科學的演進,人類逐漸理解「電」的物理量所能取得的數值是不連續的,它們所反映的規律是屬於統計性的。

起初有電的時候, 最出明的用途係愛迪生既燈泡, 發明左電燈呢!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2 17:52: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14000051KK0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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