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在一、二、三級火警時,會出哪些消防車?

2006-12-15 4:28 am
消防局在一、二、三級火警時,會出哪些消防車?

回答 (4)

2006-12-18 1:33 am
✔ 最佳答案
"僱傭兵肥哥上尉"的<去車指引>其實是70年代的,而且有部份是錯的,現在的已更改了不少。

由於各區的地理及位置的問題,各級火警的去車是不同的,分為市區,郊區,離島及機場禁區內。

每間局都是分3隊,人手足夠時3隊都是由高級消防隊長做分隊主管,一級火警便是由他/她做總指揮,但當人手不足或放假時,則由消防隊長做分隊主管,一級火警便改為由他/她做總指揮。

現時一級火警(市區)是去:
油壓升降台,泵車,鋼梯/梯台/司落高及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

一級火警(郊區)是去:
2架輕型泵車或由消防通訊中心當值主管認為適當的車輛,而多數是油壓升降台及輕型泵車。

一級火警(離島)是去:
梅窩-油壓升降台及輕型泵車。

長沙-油壓升降台及2架輕型泵車。

大澳新局-泵車,小型搶救車及輕型泵車。

大澳舊局-泵車,輕型搶救車,輕型泵車,小型消防車,小型搶救車,迷你消防車及迷你搶救車。

長洲/坪洲-油壓升降台,小型消防車,小型搶救車,迷你消防車,迷你搶救車及[油壓升降台或泵車上滅火輪]。

南丫島-小型消防車,小型搶救車,小型載客車,迷你消防車,迷你搶救車及[油壓升降台上滅火輪]。

而機場禁區內是有特別危險性的地區,是被列為二級火警的。

而如果有3個(或以上)的召喚便去多1架泵車,報案者說有人被困便去多1架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報案者說有人爬出窗外而被困便去多1架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照明燈車及喉車,報案者說有爆炸便去多1架拯救車+大型搶救車。

救護車則視乎情況,如果有2個(或以上)的召喚,報案者說有甚麼東西著火,報案者說有煙冒出,報案者說有爆炸,消防車到場後證實有火警發生或消防通訊中心當值主管認為有需要才去1架,因為有可能是報假案,而報案者說有人受傷或有人被困便去2架救護車,其他則不去救護車。

而二級火警不是一級火警的升級(第二級山火除外),而是所涉及之地點是被定為有特別危險性的地區,而其中又分為四類:
甲. 醫院,酒店,大型老人院及人流多的地方。
乙. 有大量危險品的地方。
丙. 水源供應受限制的地方。
丁. 其他。

由於二級火警是所涉及之地點是被定為有特別危險性的地區,所以總指揮會視乎地點而有所不同,分為消防區長(但當消防區長放每星期的例假*時,則由高級消防區長代替),助理消防區長及高級消防隊長(但當人手不足或放假時,則由消防隊長代替)不等,因為有超過10000個不同的地點,所以只是列出部份。

甲. 酒店/醫院-
油壓升降台,泵車,2架鋼梯/梯台/司落高,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及救護車。
總指揮: 高級消防隊長(但當人手不足或放假時,則由消防隊長代替)。

乙. 最大型的油庫油缸-
油壓升降台,泵車,鋼梯/梯台/司落高,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2架(呼吸氣供應車/核生化事故車/[勾車+呼吸氣供應櫃+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2架重型泵車,3架喉車,2架(泡車/[勾車+泡櫃+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重型泡炮,大型泡車,第一截擊車,滅火輪及救護車。
總指揮: 消防區長(但當消防區長放每星期的例假*時,則由高級消防區長代替)

丙. 木屋區-
油壓升降台,泵車,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重型泵車,喉車及救護車。
總指揮: 高級消防隊長(但當人手不足或放假時,則由消防隊長代替)。

丁. 地下鐵路地下車站-
油壓升降台,2架泵車,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2架(呼吸氣供應車/核生化事故車/[勾車+呼吸氣供應櫃+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拯救車+大型搶救車,流動指揮車,照明燈車及救護車。
總指揮: 消防區長(但當消防區長放每星期的例假*時,則由高級消防區長代替)

* 註: 消防區長及高級消防區長是於每個星期六及日輪流放假,除了這日外,其餘時間則是24小時當值,在星期一至五日間的辦公時間則在消防局工作,其餘時間則可以在該分區自由活動或在家中休息,但仍要候命,有需要時便要去現場。

三級火警是一級火警或二級火警所派出之車輛/人力不足以有效地應付,總指揮便升級,增加車輛,人手及裝備應付。

三級火警(市區)是去:
2架油壓升降台,3架泵車,2架鋼梯/梯台/司落高,2架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2架(呼吸氣供應車/核生化事故車/[勾車+呼吸氣供應櫃+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拯救車+大型搶救車,潛水車,流動指揮車,照明燈車,喉車,茶水車,工程部維修車及救護車。
總指揮: 消防區長(但當消防區長放每星期的例假*時,則由高級消防區長代替)

註:
1. 如果一級火警/二級火警已去一些特別車輛,例如輕型泵車,重型泵車,泡車/[勾車+泡櫃+大型搶救車/輕型搶救車]),重型泡炮,大型泡車,第一截擊車,滅火輪等,三級火警亦有這些車輛/船隻。
2. 當火場要求或當副消防總長或以上命令,或在消防通訊中心當值主管或以上的指引下,可以增援車輛及/或工具及/或人手而無需將火警升為較高級別。
3. 以上的現場總指揮官只是最低要求,如有需要,較高級的官員可以接管。
2006-12-16 8:26 pm
香港火警救火車出動的指派情況,以小弟記憶所及如下:
一級火:四紅一白,即是一部輕型搶救車(俗稱細搶)、一部泵車、一部油壓升降台、一部鋼梯車及一部救護車,除救護車歸救護總區調度外,一般一個消防分局都有齊上述四部救火車駐紮,分局一般都有一名高級消防隊長及兩名消防隊長輪班駐守,所以一級火及二級火時,一般都是分局整體出動,由值班之隊長或高級隊長指揮。
二級火:除一級火四部車外,另加派一部輕型搶救車及泵車到場。
三級火:由助理消防局長指揮,調派大約十二至十六部救火車到場,但會視乎火場需要,好需救人就會多派搶救車出動,甚至出動重班搶救車,如需灌救就出多幾部泵車,有時可能出到泡車。不過就一定有部指揮車坐鎮。
不知有沒有記錯,或者消防處修改了派車指引,還望識者指正。
參考: me
2006-12-15 4:59 am
冇分哪些消防車,只有分幾多:一級火警(一)消防車.二級火警(二)消防車,三級火警(三)消防車
2006-12-15 4:41 am
一級火警會出普通消防車,二級火警會出......我忘記了,三級火警會出水泵車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19: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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