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不會有國共第2次合作,不會去一致抗日,因為西安事變後促成了國共第二次合作,建立了抗日統一戰線。
西安事變後中國共產黨獲得了休整的機會
西安事變後,日本海軍認為:蔣中正已接納了抗日的意見,國民政府的抗日政策必將開始加強。 因而對侵華的速度也為之加緊,併在在西安事變後之七個月發動盧溝橋事變,而中日戰爭全面開始。
西安事變後張學良送蔣中正到南京,抵南京後被關押並長期囚禁。楊虎城被送到國外,後秘密潛回香港打算參與抗日,但不久即被國民黨逮捕,並於1949年被秘密處決。
西安事變,又稱雙十二事變,是當時任職西北剿匪副總司令、東北軍領袖張學良和當時任職國民革命軍第十七路總指揮、西北軍領袖楊虎城於1936年12月12日,在西安發動的直接軍事監禁事件,扣留了當時任職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和西北剿匪總司令的蔣中正,目的是「停止剿共,改組政府,出兵抗日」,西安事變最終以蔣中正被迫接受停止剿共一致抗日的主張,導至了第二次國共合作而和平解決。
事件經過
事變後第三天,張學良閱讀瑞納帶來宋美齡的信件12月11日晚,張學良與楊虎城在止園緊急磋商,決定發動對蔣中正的兵諫。 張學良和楊虎城分別召見東北軍和十七路軍高級將領,宣佈第二天清晨進行兵諫的命令。
12月12日晨5時,張學良、楊虎城發動兵諫,東北軍到臨潼的華清池扣留了蔣中正,十七路軍扣留了在西安的陳誠、邵力子、蔣鼎文、陳調元、衛立煌、朱紹良、邵元沖等國民黨軍政要員。西安事變爆發。
當天,張學良、楊虎城向全國發出了關於救國八項主張的通電,提出:
改組南京政府,容納各黨各派,共同負責救國;
停止一切內戰;
立即釋放上海被捕的愛國領袖;
釋放全國一切政治犯;
開放民眾愛國運動;
保障人民集會結社一切政治自由;
確實遵行孫總理遺囑;
立即召開救國會議。
12月17日,中國共產黨派周恩來到西安參與西安事變的協商。
12月17日蔣中正手書何應欽停止轟炸行動12月22日,宋美齡等到西安。張學良、楊虎城去機場迎接,並與宋子文、宋美齡舉行會談。
12月24日,蔣中正被迫接受六項協議。即:
(一)改組國民黨與國民政府,驅逐親日派,容納抗日分子;
(二)釋放上海愛國領袖⑷,釋放一切政治犯,保證人民的自由權利;
(三)停止「剿共」政策,聯合紅軍抗日;
(四)召集各黨各派各界各軍的救國會議,決定抗日救亡方針;
(五)與同情中國抗日的國家建立合作關係;
(六)其它具體的救國辦法。
12月25日下午,蔣中正乘飛機離開西安,張學良親自陪同。當日抵洛陽。
12月26日,蔣中正抵達南京,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張學良被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