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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達爾文主義是將達爾文進化論中自然選擇的思想應用於人類社會的一種社會理論。最早提出這一思想的是英國哲學家、作家赫伯特·斯賓塞。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風行從19世紀持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有人認為現代的社會生物學也可歸類到社會達爾文主義學派中。「社會達爾文主義」一詞最早出現在美國歷史學家理察·霍夫施塔特(Richard Hofstadter)於1944年初版的著作《社會達爾文主義與美國思維》,所以用「社會達爾文主義」一詞來指稱1944年前的相關思潮是不確切的,但這種用法已被歷史學界廣泛採用。
社會達爾文主義曾被其擁護者用來為社會不平等、種族主義和帝國主義正名,理由是赫伯特·斯賓塞所說的「適者生存」。至此,赫伯特·斯賓塞對社會和道德機制進化的理解被異化為與其哲學思想相對立的東西。社會達爾文主義本身並不是一種政治傾向。有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用這一思想說明社會進步和變革的不可避免,也有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認為人類的退化不可避免。社會達爾文主義和進化論一樣,經常被捲入關於優生學的爭論。
[編輯] 歷史
[編輯] 達爾文主義和社會變革理論
社會進化和文化進化的理論在歐洲思想界很常見。達爾文之前的啟蒙時代思想家,如黑格爾就認為人類社會的進步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早期的思想家認為,鬥爭是社會生活的天然特徵。托馬斯·霍布斯在17世紀寫成的著作《自然狀態》中已經出現達爾文所描述的對自然資源的競爭。社會達爾文主義與其他社會變革理論的區別在於,它將達爾文的生物進化理論應用於社會研究之中。
達爾文對進化的獨特研討與其他理論的區別在於:達爾文強調自然對人類的發展的影響高於超自然影響,認為人類象動物一樣為生物學法則所約束,特別是人口增長對個體的壓力。與霍布斯不同,他相信這種壓力使具備某種生理和智力性狀的個體常勝於其他個體;隨著時間推移,這些特徵在種群中的積累會導致新物種出現。
達爾文覺得「社會本能」如「憐憫」和「道德情感」也通過自然選擇而進化,這些進化的結果使他們所在的社會得到增強。他在《人類起源》中表述了這樣的觀點[1]。所以,達爾文確實相信社會現象也是由自然選擇塑造的。
[編輯] 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理論來源及衍生思想
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主要思想家包括赫伯特·斯賓塞、馬爾薩斯和朗西斯·蓋爾頓等。
社會達爾文主義有時與達爾文本人的著作是有區別的,並且與達爾文著作出版後一個半世紀以來發展起來的現代進化論不盡相同。
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一個簡化觀點是,人、特別是男性必須為了在未來能夠生存而競爭,不能給予窮人任何援助,他們必須要養活自己,雖然多數二十世紀早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支持改善勞動條件和提高工資,以賦予窮人養活自己的機會,使能夠自足者勝過那些因懶惰、軟弱或劣等而貧窮的人。達爾文也相信雄性較雌性優越,這與社會達爾文主義理論一脈相承。
[編輯] 社會進步理論
赫伯特·斯賓塞斯賓塞的『進化進步主義』思想根植於馬爾薩斯,他後來的理論則受到達爾文的影響。他在社會達爾文主義方面的重要著作《進步:法則和原因》比達爾文的《物種起源》還早兩年出版,他的第二本著作《第一原理》出版於1860年。但他的思想的確應該歸類於『社會達爾文主義』。他認為,個人而非集體才是進化的基本單位,自然選擇產生的進化不僅表現在生物學,而且也發生在社會領域。
『進化』不等於『進步』。相對於達爾文,斯賓塞的『宇宙進化』理論在許多方面其實更加貼近拉馬克和奧古斯特·孔德。達爾文理論關注的是種群,而斯賓塞處理的是個體動機的影響(人文)。達爾文理論採用或然論,即:環境的變化雖然遲早要影響生物個體的變化,但並無單一和特別的目標。斯賓塞理論則採用決定論(人類社會的進化只是其前一個階段的邏輯結果),宿命論(不受人類行為的影響),單一途徑(在單一的途徑上進行,不可超越某一階段或改變它們)和進步終極論的(存在一個最後會達到的終極,完美的社會)。達爾文理論不等於進步,進化產生的新物種只是更加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斯賓塞則引入了社會進步的概念--進化後新的社會形態總是比以前的要好。
馬爾薩斯斯賓塞的著作繼續了馬爾薩斯的主旨。馬爾薩斯的著作不算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然而,他1798年出版的《人口學原理》非同尋常地流行,並被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廣為傳誦。這本書中,作者認為不斷增長的人口早晚會導致糧食供不應求,最弱者就會因此而餓死(馬爾薩斯災難)。據Michael Ruse考證,達爾文是在1838年(馬爾薩斯去世後第四年)閱讀了馬爾薩斯著名的《人口學原理》一文。社會達爾文主義者認為慈善事業只會使社會問題更為惡化,在這方面,馬爾薩斯是他們的先驅。
[編輯] 優生學
對達爾文生物學觀點的另外一種社會解讀是所謂優生學,該理論由達爾文的表弟弗朗西斯·高爾頓發展起來。高爾頓認為,人的生理特徵明顯地世代相傳,因此,人的腦力品質(天才和天賦)也是如此。那麼社會應該對遺傳有一個清醒的決定,即:避免「不適」人群的過量繁殖以及「適應」人群的不足繁殖。高爾頓認為,諸如社會福利和瘋人院之類的社會機構允許「劣等」人生存並且讓他們的增長水準超過了社會中的「優等」人,如果這種情況不得到糾正的話,社會將被「劣等」人所充斥。達爾文帶著興趣閱讀了他侄兒的文章,並且在《人類起源》中用了部分章節來討論高爾頓的理論。不過無論是達爾文還是高爾頓,都沒有主張在20世紀上半葉得以實行的優生政策。他們在政治上,反對任何形式的政府強制。
弗朗西斯·高爾頓在德國,恩斯特·海克爾於1899年出版的暢銷書Welträtsel《宇宙之謎》將社會達爾文主義介紹給更多讀者,此書構造了一種自然現象與渲染浪漫和符號象徵的神秘主義的大雜燴。這一現象催生了1904年建立的『一元論者聯盟』,成其員有許多名流,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威廉·奧斯特瓦爾德,1909年該聯盟的會員由六千人之眾。他們主張進行優生改革,結果成為大眾運動鼻祖之一,最終也是希特拉的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的源泉之一。
[編輯] 種族主義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種族優越和競爭思想與社會達爾文主義有關聯。雖然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種族觀簡單而言是白色人種必須以文明教化全球的有色人種,然而還有其他更複雜的觀念。達爾文進化論基於基因分岔和自然選擇理論進行種族劃分。基因分岔是指一組物種彼此之間互相分離,從而各自發展出自己獨特的基因特徵,這一理論適用於包括人類的所有生物。正是由於基因分岔,我們今天才有不同的人種和族群。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流行的看法是,北歐的日耳曼人是優等人種,因為他們在寒冷的氣候中進化,迫使他們發展出高等生存技巧,在現今時代表現為熱衷於擴張和冒險。另外,相對於非洲的溫暖氣候,自然選擇在寒冷的北部以更快的速度、更徹底地淘汰體格軟弱和低智力的個體。大日耳曼主義者還論證,如果動物在體能和智力上適應其所在地氣候,那麼人類也是如此。這些思想得到當時的人類學家和心理學家的全力支持,其中包括著名生物學家托馬斯·赫胥黎,此人是達爾文理論的早期捍衛者,並得到「達爾文的看門犬」的綽號。社會達爾文主義在心理學領域的支持者包括麥孤獨(William McDougall)。
基於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一種幼稚的種族觀念是:一個種族為了生存必須具備侵略性。達爾文進化論清楚地說明,各物種為了生存而不停地鬥爭,弱小物種和種族的消亡和滅絕貫穿了歷史。白種人被看作是最偉大的人種是因為他們具有優越感和征服欲。白人在有些地方征服了野蠻人,在另一些地方則乾脆將他們滅絕,正如美國人在北美洲及英國人在紐西蘭和澳洲的所作所為。從「適者生存」的觀點來看,創造了輝煌的西方文明的白人才配生存。但是在現代社會,當白人成為內部政治爭鬥的犧牲品時,亞洲的黃色和棕色人種不斷地積蓄力量以準備推翻白人在全球的控制權。許多人相信,白種人和西方文明最終被「劣等」種族和文化所排擠掉只是時間問題。上述思想在二十世紀初得到不少名人的支持,其中包括美國記者Lothrop Stoddard和航空界的英雄查爾斯·林白。林白雖反對種族主義,卻相信白種民族為自己的利益著想,必須保持技術優勢,特別在航空業。
[編輯] 影響
儘管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潮在社會和政治思想史上佔有重要的位置,它在今天已經不再時髦,沒有人再自稱為『社會達爾文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