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屋企最近收到管理處違例僭建通告

2006-12-13 12:01 am
我屋企最近收到管理處違例僭建通告 (單位客廳花槽改建窗門)
話違反大廈公共契約同香港建築物條例,
如果我唔理佢,唔知道有冇問題呢?
因為封信唔係政府寄俾我架.唔該晒!

回答 (3)

2006-12-16 6:41 pm
✔ 最佳答案
大廈公契係業主間的契約. 管理處只能按公契賦予的權力管理大廈, 所以它只能出信勸籲你把僭建拆除, 你唔拆, 其實佢都無乜辦法. 若真的要執行公契, 要入稟法院, 那便是業主立案法團的權力, 管理處不能代勞.
所以你唔拆, 管理處迫唔到你, 不過其他業主可能會睇唔過眼, 管理處又迫住煩住你. 可能因此影響你和鄰居們的關係.
至於建築物條例, 大廈公契一般都會寫明所有改建不能違反建築物條例的規定, 所以你那改建如果真的違反了建築物條例, 也屬違反了公契的規定.
而建築物條例本身由屋宇署負責執行, 你尚未收到該署的信件或命令, 條例下暫時唔會有什麼後果. 但管理處可能已經向屋宇署投訴. 若該署視察後証實你的改建是僭建, 之後可能會收到它的勸籲信, 警告通知或清拆令(視乎該僭建是否該署政策下需即時取締的類別). 無論如何, 管理處和其他業主亦可以更加振振有詞要你清拆.
2006-12-13 12:29 am
若你所收到之清拆令是屋宇署要求進行涉及拆卸一幢樓宇或拆卸一幢樓宇的任何大型或重要部分時,屋宇署會在有關的清拆令中指明要求業主須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委聘註冊專門承建商、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進行維修並提供意見。
若你所收到之清拆令是屋宇署要求清拆的部分當中不涉及拆卸一幢樓宇或拆卸一幢樓宇的任何大型或重要部分,則屋宇署在清拆令中一般都不會指明業主須一定要委聘註冊專門承建商、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來進行清拆工程,但會建議委聘註冊承建商來進行清拆工程。 業主如不履行命令,屋宇署便會指示政府承建商代為清拆,並於其後向業主悉數追討工程費連監工費。

不遵行法定命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港幣 $200,000 。若違法情況持續,會被加判每日罰款港幣 $20,000。
清拆令其實早已逾期,若仍不馬上將僭建物清拆,屋宇署便會將個案轉交檢控組跟進。

清拆僭建物的法令一般的時限是兩個月,業主必須在限期屆滿前履行清拆令。業主如有困難可以向屋宇署提出,屋宇署可以視乎個別情況考慮批准延期,又或安排社工提供協助。有經濟困難的業主亦可申請樓宇安全貸款計劃。但業主若沒有合理原因而不履行清拆令,將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二十萬元,監禁一年另加每日罰款二萬元。日後屋宇署的執法工作將更緊貼命令的屆滿日期,逾期未履行的清拆令會馬上進入檢控程序。

為了加強對付違例僭建物,屋宇署於過去數年推出了多個大規模清拆僭建物的行動,並發出了大量的清拆令。但由於不少業主沒有在法令限期內自行履行清拆令,不但增加了屋宇署的跟進工作,亦拖長了清拆僭建物的時間。
2006-12-13 12:07 am
有問題,我聽人講話屋宇署d人會登門叫你拆左佢

收錄日期: 2021-04-18 19:59: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12000051KK0196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