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應該如何處理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問題?

2006-12-12 10:02 pm
中央及香港政府是否默許這種新的移民計劃?

回答 (3)

2006-12-13 12:03 am
✔ 最佳答案
雖然香港已回歸, 但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是否默許是要看香港的前途問題? 先問在十年間, 這種來港產子的做法, 是否有為香港帶來實際的得益? 還是為香港帶來沉重的包服?
看海外移民就知, 他們的規條必須先為當地帶來實際得益, 有年期限期, 作為公民身份後作可享有當地的福利, 亦要交稅, 所謂"羊毛出自羊身上", 無理由要包外地人食住, 有權利有義務, 這才叫理想當然.
香港有很多短期及長期性問題需要解決, 對中央來說這種移民方法是沒有好與不好, 最多是少了點人交稅, 利多於弊; 但對香港來說正好相反, 問題太大了. 如失業問題, 家庭問題, 敎育及醫療問題, 住屋問題, 再引伸致, 環境衛生問題, 糧食問題..... 就像放個計時炸彈在香港, 死路一條.
然而這些獲居港權的兒童, 長大後會否在香港建基立業還是未知之素. 但港府未收成效前而將大部份的資源投放下去. 加上全世界都看好中國大陸前景, 試問有誰會留港建基立業, 香港則像個避護工場. 港政府應知道問題所在, 他們未有應變措施, 只會見步行步, 何來負責任, 長遠看如同前度特首沒有分別, 可能更慘更槽.
港府可先要求所有想在港生孕的孕婦必須在港作最少連續6個月的產前檢查, 目的是為保障孕婦及bb的健康, 及生產時的特發危機, 如藥物敏感, 胎兒是否k形, bb在母體是否安全, 這全關乎兩條生命的生死, 所以是必須的. (一方面可保障港人產子問題, 另一方面可減低醫護人員的工作及壓力), 命啊! 有誰會抗議!
至於居港權問題, 可以有很多方法:
1. 未交費用的不獲發出生證明, 無論港人或中央都應讚成的,
2. 港人與任何種族結婚, 無論男女都必須在港連續居留最少7年, 才獲發居港權
3. bb的父母全是內地人, bb在港出生的話, bb必須在港連續居住滿11年才獲居港權. 既然選在港出生, 即希望bb能在港發展, bb在港接受教育和生活才能令他們長大後更容易溶入社會, 亦真正解決香港人口老化問題, 又是對bb成長有保障. 如未能, bb何解在港生?為何要取居港權呢?
4. bb的父或母不是港人,而必須離境的話, bb必須跟母親同住, 因為bb需要母親的照顧多於父親, 這是保障bb的生活環境質素. 當然我們又會見到有人話單親家庭問題等等.., 但這是規條, 如果父或母因單親家庭問題想獲發居港, 可要求他們出示在港的生活安排質素等, 並要連續在港居留最少7年, (如同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問題一樣, 全取決於父母的生活環境質素安排等), 那有何不妥呢, 這不是全為bb著想嗎?
還有更多措施安排.....下次再寫
參考: myself
2006-12-13 3:28 am
新的移民計劃 is ridiculus !

If the kids' parents are BOTH not HK people , they are only TOURIST !!
Do u think TOURIST can get HK birth certificate ?

If the answer is YES , African , Indian , Vietnam TOURIST can ALL get HK Birth certificate !!

Why Vietnam refugges 'children ( before 97) cannot get HK Birth certificate ?
Is it UNFAIR to them ?
參考: me
2006-12-12 10:18 pm
其實處理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最有效方法是由中國政府把關,因為香港政府沒有參與批實國內同胞來港定居及旅遊之權力,所以要由中國政府把關有效阻止她們來港產子。

收錄日期: 2021-04-12 21:24: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12000051KK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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